如果一老太太见一个穿着怪异学生开口教育,结果太激动犯脑溢血身亡,学生全程未还口,还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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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不用负责了,穿什么怎么穿在何时何地穿都是自己的事情吧,哪一条法律都没有规定说什么衣服是禁止穿的吧,如果这个老太太是学校的教导主任或者是老师教育穿着和学生不符的奇装异服的时候还可以教育呢,这个老太太叫什么事情啊,还有因为教育这个学生导致了自己情绪太过于激动导致与脑溢血身亡,这个难道还要这个学生负责吗。

这不就是无赖的行为呢,如果按照这个老太太的说法,她是没有去艺术街区,一条街都是穿着古怪、头发五颜六色、身上全部都是纹身的人,那么老太太对着每个人说一遍,那自己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用的了吧。

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啊,何况吧,这个被责怪的学生全程都是没有开口还嘴骂过这个老天太的,不存在是这个学生把这个老太太气死的证据吧,且这个老太太骂人的话,肯定是有人围观的吧,那么多的人证在的话,老太太还怎么睁着眼睛胡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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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流氓逻辑么,谁死谁有理,那要是这个学生因为被教训而激动的脑出血,老人就是要赔偿了呗。而且既然这个问题早就有前提是学生没回嘴,还竟然有人给了一堆分析,什么录像不录音啊,要有证人啊。那还要人家命题提问干啥?您自己都一套剧本自问自答了呗?!再说了,就算学生回嘴了,然后被问责,赔钱。这就是谁老谁有理,谁死谁有理呗。这事放米国,天知道老太太因为寻衅被击毙了开枪者会不会都没罪。当然了,万事得有个度,米国一些事由于国情也好,弊端也好,走了极端为国人不能接受,但要体现法律的严谨公正不是动不动靠沾包问责来说话!就算真赔钱问责了,呵呵,公道自在人心。不说对方挑衅在先,被教训的只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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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生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问责。

因为提问者说这个学生自始至终没有开口说话,但是,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非常难以举证。除非至少有2个不相关的陌生人正好在学生身边,而且自始至终都观看了全过程,并愿意为学生举证。因为即使有监控,也很难有用,市政监控基本上只有录像,而不录音。除非市政或者私人监控正好近距离拍到整个过程,也很难证明学生没有开口,只能根据现场人员的肢体语言等判断大致情况,作为一个辅证。

如果附近站在七八米远的行人看见,为学生举证,也不能证明学生一直没有开口刺激老人,因为老人家属的指控律师会认为学生当时可能当时小声讲话了,并不一定是大声讲话。所以法官多半还是会认为老人死亡和学生还是有因果联系,虽不一定涉及到刑事处罚,但是赔偿金跑不掉。

简单说,要证明学生当时一句话没说,这个在实际生活中很难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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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自言自语把自己说死了还让别人担责的!老太太看见一个穿着怪异的学生,就开口进行教育,学生也为进行还口,更没有出手,可老太太却越说越激动,结果突发脑溢血身亡,经过很简单,整个过程都是老太太一个人自己在给自己添堵找气,出事了只能自己承担了!



激动致死属于个人心情与自身体质同时出现问题导致的结果,不能什么事都找他人担责,我们从下面几点来分析一下:

第一,导致激动的事随时可能出现,难道激动致死都要由事件发起者负责吗?路遇警察抓小偷,激动致死是要警察负责还是小偷负责呀?路遇情侣当众接吻,老人激动致死,也找人情侣担责吗?看猫狗大战激动致死,也找猫狗担责吗?容易激动的事多了,死了都找别人担责,可能吗?

第二,本就不是一个年龄段,用自己几十岁的眼光去看十几岁孩子的所做所为,本就很多难以接受的地方,老太太无端指责,人家不和你一般见识,结果死了还要人家担责,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第三,老人出行,尤其明知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问题,就应该有家人陪伴出行,甚至尽量不要出行,更需谨言慎行以免导致自己病发,而家属没尽到监护责任不说,人死了后却找这个担责要那个赔偿的,最应该担责的就是做家属的,却为利益厚着脸皮向他人索赔,岂有此理!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以“我老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所谓“理”,然后去向一些可能有一点关联的人去承担责任,这种行为简直就是讹诈,相信法律也不会站在这种人的一方,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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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无图无真相,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况,既然是学生,那这个学生能穿多怪异的衣服?穿奇装异服类似非主流似的打扮家长和学校也不允许,那只能说,穿怪异衣服的是个学生年龄段的最多20左右的社会小青年,穿奇形怪状的衣服只是让别人惊奇或者反感而已,不算很伤风化,就像看见外星人一样只是一笑而过,所以老太太因为当面指责这种人,而对方并没有反驳更没有发飙,老太太忽然倒地,这种情况,穿奇异衣服的就没有责任,也不应该负责任。但是,如果这个小青年穿的是让大多数人反感的衣服,比如,穿小鬼子的黄军服,或者穿成黑白无常鬼一样的衣服,这是吓人呐,把老太太惊吓着了,那就得负责任,怎么负责负多少责任,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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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理,讲公正,学生没有应该负责的逻辑。但是论事实,就难说了。一方面,我们的法律的健全性还不够,一方面社会舆论往往不分是非一哄而上,另一方面种种讹诈行为最擅长无事生非何况有事!所以,遇此事,在不明所以的舆论下无辜者蒙冤,涉事者赔偿,往往是常见的。

鲁迅先生曾言: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中国人。近年来,老人碰瓷之事屡闻不止,世风日下,令人发指。这些事情,败坏了老人好的社会形象,污染了社会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冷了社会中的温暖,烂了社会中的良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

法律上,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在此基础上,再谈道德。所以,尊老,首先得是一个合乎法度的人。一个人,不能因为老,就可以去侵害他人。如果去侵害他人了,那么有违法度;有违法度,凭什么要去尊呢?

如题目所言,老太太见一个穿着怪异学生开口教育太激动犯脑溢血身亡,不论学生还口与否,皆实属咎由自取,万万没有归咎他人的道理。当然,如果是那学生专门策划针对老太太的,专门去刺激老太太诱使老太太发病身亡,那就是另外一个层次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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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是非曲直明摆着的事,无需多做解释,老太太自己负全部责任,学生无责。

首先,这件事是老太太主动找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没事找事”;如果从法律语言的角度讲,老太太涉嫌“寻衅滋事”。

其次,学生穿什么样的衣服,是其个人的自由,老太太无权干涉。在此事件中,学生是被动方、属于受害者,这一点有必要理清楚。

再者,在老太太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学生全程没有还口,也就不存在任何过错。老太太由于太激动而犯脑溢血死亡,其中,激动是老太太自己引起的,脑溢血又是激动导致的,老太太身亡是脑溢血的结果。老太太变故的整个过程,均没有外界因素,完全是自身造成的。因此,全部责任都在于老太太本人,不能将这些责任转嫁于无辜的学生身上。

另外,有朋友提到了,此事虽然学生没有责任,但可能需要做一些必要的人道主义赔偿。对于这一点,个人并不赞同。既然无责任,就不应该做任何赔偿。什么叫人道主义赔偿,对肇事者的人道便是对无辜者的残忍。这种和稀泥的做法,是在变相鼓励、纵容讹诈及敲诈勒索等犯罪,绝对要不得,必须坚持无责便不赔的公正、合理原则。

要明白,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谁挣钱都不容易。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让别人做无谓的赔偿,平白无故遭受财产损失。不能利用别人的辛苦钱,发自己的善心,那充其量只是一种伪善。

总之,学生在这个事件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涉事老太太自负全责。

大家认为学生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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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负责?现在什么事情都太奇葩了!

什么老头公交车上打别人,结果自己心脏病死了,还要怪他打的那个人!

有什么老太太在路上走摔残了,怪洒水车洒水的!

这是坏人变老了,都什么事儿啊!

有没有一点点的道德底线?能不能给年轻人做个好榜样,就算不做好榜样,也不要让年轻人害怕你们啊!

公民素质不断地提高,希望大家不要打着拿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来恶心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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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老太太见一个穿着怪异的学生开口教育,结果太激动犯脑溢血死亡,学生全程未开口,还要负责吗?为什么还要吗?这种问题什么时候都成了一个问题?这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来反思。

现在社会上滋生出一种不良风气,那就是我死我有理,我弱我有理,尤其是个别不自重的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的人,丝毫不在乎自己做的事是否正确,反正我出事了,那就是你的责任,不管你有没有责任都是你的责任,而且还要你负全责,说到底就是让你赔钱,以至于出现了好人难做,有做好事的心却没有做好事的胆量的人越来越多了,因为大家有了一个共识,做好事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不得不说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些个别人的思想放退化了,也正是这样一小撮人造成了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



像问题所述老太太别人,自己却情绪激动脑溢血死亡,而学生全程没有开口,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讨论吗?我个人觉得完全不需要,老太太负全责,学生不用赔偿一毛钱,像这种碰瓷式的无赖就应该坚决给予制止,才可以引导社会正能量,让大家放心的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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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件事情可以把学生换作一颗长歪了的树看待,老人看这棵树不顺眼,直接开喷,但事与愿违,这棵树连颗树叶都没掉,情绪激动导致血压直线上升,战斗指数飙升,脑血管不堪重负破裂,导致脑溢血死亡,试问,这位老人会找这棵树要赔偿吗?

这件事的关键在于被“教育”的对象是奇装异服人,而不是一棵歪脖树。

找人闹可能会闹出结果、闹出赔偿,找树闹只会自找没趣,即使找园林管理局,园林管理局也会以你扰乱办公秩序而报警,自己感觉没有油水可沾自然不回去闹,而对于“被教育”的奇装异服的人员,其结果可就不大一样,因为要你负责的结果就是赔偿。

至于这件事与奇装异服人员有啥关系,只能说一点关系没有,人家根本没搭理你,如果老太太以道德标准或者尊老爱幼来钳制约束对方,那也说不过去,毕竟你的标准是标准,难道年轻人的标准就不是标准了吗?只要衣着没有裸露不该裸露的部分,那么人家穿什么你跟本没有权利说三道四,更不要说是倚老卖老教训别人了。

我想事情的关键还是在老年人自身,毕竟世界上有太多自己看不惯的事情,一味地以自己的世界观来观看这个世界,且强加于别人身上,这样的做法要谁都会感觉别扭,更不要说自己的衣着,自己的爸妈都不管,你管的着嘛,只能说你自作自受。

所以,既然老了,就要少管闲事,要发泄情绪可以找自己的晚辈,其他人没有功夫与你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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