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湖北宜都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起涉黑案件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湖北宜都公开庭审扫黑除恶首起涉黑案件

4月2日8时30分起,宜都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该案是宜都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200人旁听庭审。

案情介绍

2018年1月7日17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江某等人受李某邀约,在枝城镇某公司门口及254省道上手持铁棍、木棍等工具,对被害人周某二人追逐拦截实施殴打,造成周某头部、手臂、腿部及背部多处受伤,并将周某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及其驾驶的一辆白色小车故意砸毁。宜都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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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侦办过程中发现:该团伙是以犯罪嫌疑人江某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江某等人自2015年以来在宜都市枝城镇以经营旧货交易商行为掩饰,通过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方式非法获利,且多次结伙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地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一方,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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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某天,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为了索取向被害人曹某二人发放的高利贷,伙同江某等人在枝城某餐馆包房内对二人实施殴打。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江某等人将被害人曹某二人带至枝城某宾馆内将二人的衣物、身份证、手机等财物强制扣留,以达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凌晨3时许,被害人曹某二人趁江某等人不备,经宾馆一楼后门翻墙得以逃离,二人仅身着内衣、裤步行回到宜都陆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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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江某等人先后于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被抓获归案或投案自首。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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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起,江某带领杨某某、易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催收高利贷,在团伙内树立威信;2015年底至2016年初,江某以旧货交易商行为依托,网罗十余人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张势力、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以枝城镇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及农村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庭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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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讯问、发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互相辩论。合议庭将综合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案件充分合议,法院将择期宣判。

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划重点!

宜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这10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份涉及民生民意的重要考卷,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宜都将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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