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5人被抓!广西通报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涉玉林2起

3685人被抓!广西通报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涉玉林2起

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4月3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起涉黑恶案例。

3685人被抓!广西通报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涉玉林2起

会上通报: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案件1751件6167人,批准逮捕1049件368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294件6079人,起诉385件2504人;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35条。

3685人被抓!广西通报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涉玉林2起

会议还发布了5起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包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两大类,主要特点有:

01

一是涉案人数众多;

02

二是涉案罪名多,个别案件涉及罪名高达4个;

03

三是涉及罪名具有多样性,其中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占比最高;

04

四是均是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案例,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案件影响恶劣;

05

五是案件涉案人数、涉及罪名和犯罪事实多,案情重大复杂疑难。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

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1:陶江金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本案由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3月22日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以来,被告人陶江金通过笼络、纠集等方式,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籍贯为纽带,逐步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南宁市武鸣区一带,通过实施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当地的娱乐场所,垄断被其控制的娱乐场所的毒品交易,通过放高利贷、有偿讨债等非法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利用在武鸣区的关系网、保护伞打探消息、通风报信,寻求非法保护,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2:黄武宁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本案由昭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2019年1月22日由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1月,被告人黄武宁等人开始在昭平县昭平镇塘山村开设赌场,以抽头渔利的方式非法获利。并逐渐形成了以黄武宁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放高利贷非法获利,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威胁和滋扰手段,催收高利贷,非法获利,欺压、残害群众,打压其他赌场、赌摊,在昭平镇赌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致使部分群众长年在外躲债,严重破坏了昭平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包昌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本案由合浦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4月2日由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以来,被告人包昌盛纠集苏渊熙、张才发、王家勇等人共同实施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扩充非法势力,扩大非法影响力,发展成为组织结构稳定、成员固定并有明确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合浦县大江村委会高屋地组三妹副食店旁的空地开设赌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4:受贿、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本案线索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并移送玉林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9年3月25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以吴冬林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林超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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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徇私枉法罪

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吴冬林利用其担任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该所巡防队员林超,对于环西派出所辖区宾馆内经营组织卖淫的御龙会所每月收取好处费共1万元,通过林超向经营者透露公安机关打击黄赌犯罪信息免遭查处。两人先后多次收受好处费共5万元。

(二)受贿罪

被告人吴冬林利用其担任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28万元。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8年7月11日,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在对被告人吴冬林涉嫌职务犯罪调查过程中,依法搜查、扣押其持有的现金354.9539万元,其中合法收入13.9539万元,收受贿赂132万元,有209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5:协警偷阅案卷,教唆他人躲避侦查

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原协警黎俊余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本案线索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并移送北流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2019年3月9日,北流市监察委员会以黎俊余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移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12月4日,受社会人员请托,犯罪嫌疑人黎俊余利用自己是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协警身份,偷阅案卷材料,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社会人员,并透露案件侦查情况,教唆躲避侦查,导致相关犯罪嫌疑人潜逃躲避公安机关打击,造成严重后果。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

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

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有奖励

最高超过五万元

可采取以下方式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一)电话举报: 0775-2855022(市扫黑办);12388(市纪委监委);110、0775-2683624(市公安局);12309(市人民检察院);0775-2659907、2809533(市中级人民法院);0775-2908610(市司法局)。

(二)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

(三)信件或当面举报: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4E05室(玉林市扫黑办);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6E12室(玉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玉林市教育东路公安局刑侦支队(玉林市公安局扫黑办);玉林市一环北路451号(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人防大厦1210室(玉林市司法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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