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榆林四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其中一人被“双开”

本周,陕西省纪委监委秦风网在《纪律审查》栏目发布党纪政务处分信息

4起;在《曝光台》栏目曝光典型案例22起,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党员涉黑涉恶问题7起。现将部分案例摘编如下。

党纪政务处分

榆林市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白会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榆林市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榆林市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柳锦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陕西省储备粮榆林直属库原主任白正龙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副局长梁来省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8月,梁来省安排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分别送其到宝鸡市扶风县看望家人、到渭南市蒲城县看望战友,并在单位报销产生的过路费。梁来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梁来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李原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李原在任原市招标办招投标监督管理科科长期间,每年中秋、国庆、春节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某招标公司业务员赠送的面值500元超市购物卡10张,先后2次收受某建设监理咨询公司业务员赠送的面值500元超市购物卡2张,共计价值6000元;李原还多次收受其他招标代理公司价值6000元的财物。以上共计1.2万元财物李原均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月,李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西安市灞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赵清风违规借培训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赵清风根据工作安排参加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实验小学“课堂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成长第三届高级研修班”培训。在结束培训后,赵清风未及时返回,而是报团到张家界旅游三天,后从张家界乘车经吉首、安康返回西安,产生费用共计1547元在学校账务报销。2019年3月,赵清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田家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利、原村委会主任贾建坤、村报账员贾福荣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5月,经刘建利、贾建坤签字,贾福荣审核,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餐饮、洗浴等费用1.4118万元,向某茶苑送开业贺礼5000元。经贾建坤签字,贾福荣审核,先后三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花费1.8687万元,报销村两委会成员洗车费用4.082万元,报销贾建坤个人消费支出1.5142万元。2019年3月,贾建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利、贾福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道下朱村村委会委员孟延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月,在秦汉大道项目下朱村花刘组施工期间,孟延安收受施工方以协调费名义赠送的5000元现金,并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12月,孟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彬州市住建局房管股副股长王科平危房改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科平在审核新民镇南乙方村上报的危房改造资料过程中,把关不严;确定危房等级、房屋验收工作不细不实,致使朱某某等人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019年3月,王科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彬州市韩家镇魏兴村党支部书记李拴娃在低保对象调整、上报审核中把关不严的问题。2017年7月,李拴娃在上报低保户资料时,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贫困户席某某在已死亡的情况下,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补助;另一贫困户李某某因家庭购买小轿车,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仍领取低保补助。2019年2月,李拴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彬州市水口镇九田村原文书田选儒扣留贫困户参保费的问题。2016年11月,田选儒收取贫困户张某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160元,私自扣留,未录入医保系统,导致张某当年未享受农合政策。2019年1月,田选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汉中市城固县文川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徐庆轩扶贫帮扶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8月,在县镇督导检查中发现,文川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徐庆轩不认真履行结对帮扶工作责任,长期不入户开展扶贫帮扶,进村入户帮扶次数少,扶贫帮扶流于形式,在全镇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9月28日,文川镇给予徐庆轩记过处分。

2、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五渠寺村脱贫攻坚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底,五渠寺村为了完成脱贫任务,降低全村贫困发生率,将本村没有安全住房且未完成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某某、梁某某在贫困系统内脱贫,后被市脱贫办发现并通报。对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冯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20日,柳林镇党委给予冯波警告处分。

3、汉中市城固县老庄镇鲁家庄村违规招投标问题。2018年9月,鲁家庄村在对第三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在未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备和上级未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议标开标,并与中标企业签订总价为9.36万元的太阳能安装合同。后鲁家庄村伪造编写会议记录,将未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列入,也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公示。对此,村主任李纪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3日,老庄镇党委给予李纪明警告处分。

4、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青龙寺村村监会主任刘治华脱贫攻坚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刘治华在本村脱贫退出户住房安全核查鉴定工作时,认为本村贫困户侯某某计划在移民搬迁安置点购房,便认定其住房安全,随即上报了住房安全信息,侯某某于当年脱贫退出。但截至2018年5月,侯某某未解决安全住房,不符合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被市扶贫办通报。2018年6月11日,原公镇党委给予刘治华警告处分。

党员涉黑涉恶问题

1、汉中市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军王村原党员陈庆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问题。2015年7月,陈庆云加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民间互助小额理财”传销组织。2017年7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庆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8年7月20日,陈庆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汉中市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小东关社区原党员陈新荣开设赌场问题。

2015年7月3日,陈新荣因开设赌场罪,被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8年11月21日,陈新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汉中市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饶家营村原党员饶亮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7年9月10日饶亮因吸食毒品被城固县公安局抓获,给予饶亮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31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决饶亮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8年10月16日,饶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大营村党支部书记宁宽劳参与砂场经营并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的问题。2002年至2015年,宁宽劳以股东身份参与绛帐镇南仵砂石厂经营,并在采砂许可证到期后仍非法占用土地挖砂堆砂,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2018年8月,宁宽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宝鸡市扶风县城关街道原峪村上西组原组长罗新杰侵吞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罗新杰在任原峪村上西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少入账、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09元,构成职务侵占罪。2018年5月罗新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6、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西渠村党员孙亚熊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问题。2018年3月,孙亚熊在绛帐镇政府门口等三处张贴带有捏造事实、人身攻击等标语的字报,公然诽谤村组干部,被上宋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5月,孙亚熊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杜城村村干部集体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2007年至2012年,法门镇杜城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天良利用职务之便,虚报信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及其他惠农补贴资金共216696.23元,所得资金由郭天良和杜城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中科、杜城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郭永林、杜城村原监委会主任韩红记、杜城村原会计韩应安5人按照固定亩数进行私分,用于其个人及各自家庭开支。2017年12月,郭天良、李中科、郭永林、韩红记、韩应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