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員工一定要注意的社保問題

又到了“金三銀四”的求職高峰期

不少人都找到了新工作

這本是值得開心的事情

然而,最近聽到一個朋友說

公司不給交社保!

Excuse me?

有的公司“套路”起來真是防不勝防!

社保這麼重要

要想不掉進坑裡

還是得了解一下

新入職員工一定要注意的社保問題

1、勸員工放棄繳納社保

在有些公司,在找招聘員工入職的時候,除了和員工簽訂一份勞動合同之外,還會勸員工和公司簽訂一份承諾書,主要就是想讓員工在承諾書裡註定放棄繳納社保,而公司為了彌補員工,會將原本應替員工繳納的社保費加進員工的工資裡,直接折現給員工,這種情況下好像員工並沒有損失多少,但是這就是在損害員工的勞動權益,公司這麼幹是屬於違法行為,等到員工自己生了病,想要報銷的時候,那就追悔莫及了。

2、沒簽合同就不繳納社保

在員工和公司之間是存在一個勞動關係的,就算雙方沒有簽訂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不會因此發生變化,所以如果公司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這也是不合法的,員工只要能夠提供考勤記錄、工作證、工資條、招聘登記表等材料,都能足夠證明本人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公司不能以此為理由不繳納社保,不然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等方式進行維權。

3、不按工資比例繳納社保

員工的社保一般都是用公司代繳,個人繳納的部分直接從員工工資裡面扣除,而且現在的繳費流程和手續不是特別的完善和嚴謹,所以很多公司為了能夠降低成本,在繳納社保的時候都是以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繳費,而不是以員工的實際工資比例來繳納,但是社保繳費越少,能夠得到的醫保報銷比例、養老金金額都會相應減少,所以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存在欺騙行為的,嚴重情況下還要面臨高額的罰款,這樣企業和員工都得不到好處。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一旦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之後,可能就因為沒有社保,就會影響工傷認定,甚至是傷殘鑑定。如果你的用人單位不給你購買社保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單位為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是他的義務來的,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就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大家對於企業繳納社保還有哪些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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