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的不是豪車,而是個人自由!看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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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的不是豪車,而是個人自由!看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據網絡新聞(新聞來源:都市現場綜合梨視頻):近日,在重慶就出現了一起情侶之間發生矛盾,男子躲避女子不現身,女子為逼男友現身連砸12輛豪車事件。在重慶南岸一車庫內,該女子一鼓作氣,連砸12輛豪車,受損車輛包括勞斯萊斯、賓利、法拉利、寶馬、奧迪等品牌汽車。由於受損車多為進口車,半數以上需要運返維修,具體損失暫時無法準確估計。

從上述新聞“女子連砸12輛為豪車逼男友現身”,北京小律師談一談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該女子構成刑事犯罪是毋庸置疑的。

那麼,該女子涉嫌構成何罪,如何定罪量刑,結局如何,就成為該新聞的後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

從以上法律規定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與尋釁滋事罪行為表現之一的“任意毀損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表現形式上具有相似之處,兩罪在實踐中也容易混淆。那麼,如何區分,就成為對該女子定罪量刑或確定罪數的關鍵。

砸的不是豪車,而是個人自由!看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首先,動機和目的。尋釁滋事罪的動機是尋求精神刺激、逞強好勝、隨心所欲毀壞財物等,目的是為了發洩不滿、炫耀實力、揚名等。故意毀壞財物罪,行為人的心態是以故意毀壞財物、追求他人財物價值貶損為目的。一般來說具有一定原因,或基於對他人的打擊報復,或基於嫉妒,或基於其他原因。故意毀壞財物的原因則帶有一定的“正當性”或“合理性”,當然無論原因多麼正當或合理都是不能用犯罪的方式去解決,只是在一般人看來具有相對正當性或合理性,如果原因力較弱,即社會普遍觀點認為“因”不能成為損毀財物的客觀理由,應當認定為無事生非,屬於尋釁滋事;反之,則可以認定為事出有因,屬於故意毀壞財物。

其次,行為侵犯的客體不同。《刑法》將尋釁滋事罪歸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一章,而故意毀壞財物罪歸入侵犯財產罪一章中。說明,故意損壞財物罪中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人的所有權,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因此,對公共秩序的破壞超過經濟損失。

第三,行為侵犯的對象不同。尋釁滋事罪的行為人由於不合常理的動機或目的隨便毀壞公私財物,其侵犯的對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行為人一般與被害人存在糾紛、矛盾,其為了洩憤、報復而實施犯罪,犯罪對象具有明確性和特定性,侵害的是特定人所有、保管或使用的財物。

第四,入罪標準不同。尋釁滋事罪中的“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的情形,“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情節嚴重”並不僅以毀壞的財物價值大小作為判斷標準。兩高《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情節嚴重”包括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任意損毀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任意損毀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因此,行為人之行為雖然毀壞了價值較小的公私財物,但如果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的,也足以成立本罪。但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因素就是看行為人故意毀壞的公私財物是否屬於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也即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嚴重情節的其他情形。

砸的不是豪車,而是個人自由!看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

結合該新聞報導,該女子為逼男友現身,採取砸車的方式,損毀數輛豪車,價值不菲。該事件中,該女子砸車毀損他人財物的動機係為逼男友現身,並非為尋求精神刺激、逞強好勝或隨心所欲損毀他人財物,雖說侵犯對象有勞斯萊斯、法拉利、賓利等不同車型,不具有明確性和特定性,具有“任意”性。但從“她忘記男友開的什麼牌子的車,就挑相似的豪車一通亂砸”的報導內容看,其還是有所選擇的。也即其目標還是明確的。其目標是其男友的財物,而非公共秩序。因此說,根據該報導的內容看,該女子的行為更符合故意損壞毀壞財物罪這一犯罪構成。應定故意毀壞財物罪。

以上僅是依據新聞報導發表的個人分析,難免與事實存在出入,故,僅作觀賞。一切以案件認定的事實證據為準。本文只單純從法律理論及司法實踐進行法律分析。並不代表對新聞內容真實性認可判斷。如有不同見解,歡迎私信或評論交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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