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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多次成为新闻舆论的热点。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涞源反杀案”“赵勇见义勇为案”等都因正当防卫认定案情得到反转。正当防卫的正确使用对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保护见义勇为等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在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充许。那么,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正确的正当防卫,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1、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般防卫
2、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特殊防卫
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
常见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1、假象防卫,保安甲看见顾客乙,顾客乙躲躲闪闪,以为是小偷,将其打成重伤,不构成正当防卫。
2、防卫挑拨。甲欲侵害乙,故意挑衅乙伤害自已,然后以正当防卫借口加害乙。
3、不法侵害已被制服,进行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甲看见乙抢劫,将乙打晕,为了防止乙醒来继续侵害,将其砸死。
4、相互斗殴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看具体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大概率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5、防卫是被动的,是对正在进行的伤害进行,如果提前准备了武器,等待时机,大概率认定为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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