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彩禮”背後的經濟邏輯:結婚到底是為了誰?

對於一個一無所有的窮人來說,娶老婆確實很難,除非你像我這樣,運氣好到爆,我老婆就不嫌我胖,不嫌我窮,不要彩禮,非要貼錢和我過一輩子......

情人節我買個鑽戒,她高興了一分鐘,就悵然嘆道:“平原啊,你天天批判資本主義,到頭來也被資本主義收了智商稅,你看這破鑽石,本質不就是碳元素結晶嘛,和鉛筆芯、黑煤球、金剛石,也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啊,金剛石才9塊9包郵啊。”

感謝馬克思,我上輩子肯定是在巴黎公社街壘流過血,在佈列斯特玩過命,在湘江血戰中拼過刺刀,在流浪地球上修過發動機,在末日之戰中擋過水滴,拯救過太陽系,才能娶到這樣的老婆。

但對於大部分農村人來說,娶老婆真的很難,不但難,甚至是個要命的事情,不但要買車買房,還得要彩禮。在很多農村,彩禮已經是個約定俗成的事情,各地甚至形成了潛規則,有的地方10萬,有的地方20萬,有的地方競相攀比,甚至行情已經抬到了50萬。

其實通常20萬的彩禮,也有很多種情況:

1、男方父母拿出20萬的彩禮,女方父母也拿出一定的嫁妝,其實都是走個過場,為了面子,給親朋好友們看的,到時互相還回去,做個樣子,皆大歡喜。

2、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男方父母拿出20萬的彩禮,女方父母買上一輛車,或者同級別的財物,這兩筆錢,其實都給了小夫妻倆,作為兩個年輕人的啟動資金,可以去買房、買車,開始自己的生活。這是個好事情,但有可能掏空兩個家庭老人的積蓄。

3、女方家庭不只是女孩一個,還有弟弟之類的,男方父母拿出的20萬,女方父母照單全收,陪兩床被子的嫁妝,這20萬,就成了女方弟弟結婚娶老婆的錢了。也就是說,女方父母,本質上是把姑娘當商品賣了出去。

最後這個情況,是個最糟糕的情況,農村出身的年輕人,本就根基淺薄,一下子掏出20萬,幾乎是全家的積蓄了,那麼小夫妻接下來的日子,可想而知。無論是男孩子的生活,還是女孩子的生活,都不可能過得好,這將是一樁註定悲劇的婚姻。

“天價彩禮”背後的經濟邏輯:結婚到底是為了誰?


彩禮,是婚禮的一部分,最早是來自於西周時期的傳統,《禮記.昏禮》上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講白了,婚禮講究的是一種婚姻的儀式感,“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古代生產力低下,年輕人是不自由的,十幾歲的時候,一沒有獨立的生產力,二沒有經濟自主權,只能依附於父母家庭。這個時候,結婚根本就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族的事情,為的是兩個家族的後代繁衍和長期發展。

所以,在古代,婚姻是個極為隆重的事情,是一個人除了生死之外,最大的事情。大事,就得講究儀式,婚姻中“六禮”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徵”是送聘財,也就是現在的“彩禮”。

在古代,彩禮是和“嫁妝”相對應的,男方送給女方彩禮,女方就要回給男方嫁妝,按照古代的規矩——高嫁低娶,女子高嫁,男子低娶,這個高低,指的其實不是財富,而是社會地位。舉個例子,賈寶玉娶薛寶釵,就是高嫁低娶,薛家雖然有錢,是世代皇商,但地位是不如賈家的,因為賈家是開國功臣,是真正的貴族,女方出的嫁妝,絕不會比彩禮少,甚至還會在彩禮之上。

很多世家大族看起來高大上,但內裡經營不善,虧空不少,有時候還得靠媳婦的嫁妝來填虧空;所以說,古人娶老婆,其實是賺的;反而嫁女兒,是要賠錢的,這也是後來姑娘被叫做“賠錢貨”的原因。

在世家大族,嫁妝越多,女子到了婆家之後的地位也越高,一般情況下,這筆嫁妝是不能動的,就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不到危急存亡的時候,一分都動不得。比如說,紅樓夢中賈母老太太的嫁妝,一輩子都是不動的,直到賈家敗落快完蛋的時候,不得已,老太太菜拿出自己的嫁妝來“救市”。

而在普通人家,嫁妝越多,女子的地位也越高,因為這彩禮到了女方家,嫁妝直接到了小夫妻手裡,就成了小夫妻二人發展的啟動資金。看過《金瓶梅》的都知道,雖然潘金蓮最得西門慶寵愛,但真正在西門家有話語權、八風不動,不受人欺負的,是孟玉樓,因為孟玉樓是帶著一大筆錢嫁給西門慶的,西門慶看似喜歡潘金蓮,但動輒拳打腳踢,一口一個“淫婦”,根本不把她當人的,他唯一不敢胡來的,只有孟玉樓,因為孟玉樓有錢,而且這錢還抓在她自己手上,不像李瓶兒傻乎乎地全盤送了出去。

在古代,嫁妝高於彩禮,才符合經濟學原理,因為古代小夫妻年紀不過十幾歲,還沒有獨立經營生活的能力,全靠宗族父母長輩支持,這嫁妝就是新人安生立命的本錢所在。

但在宋朝之後,女性越發被限制了社會活動範圍,生產力就不如男子,再加上“生女兒就是賠錢”之類的思想,導致重男輕女愈發嚴重。這反過來又導致了男女比例失調,很多社會地位低的人,娶媳婦兒就困難,不得已,只能靠用彩禮去“買老婆”。而很多貧苦家庭,也就存在“賣女兒”的情況,而彩禮高於嫁妝,最終的結果,就是女兒到了男方家庭,根本沒有地位,只能做妾做姨娘。明清時代的揚州商業發達,甚至誕生了“瘦馬”這樣的荒誕行業,那些南來北往的商人,就在揚州花錢娶個“瘦馬”,做個幾年露水夫妻,然後甩手而去。

越往後,彩禮越高,女性的社會地位就越來越低,女方家庭雖說得了一筆不小的財物,但卻讓自己的女兒到了婆家被糟踐,根本沒有社會地位可言。這套傳統,一直延續到民國,到了新中國被取締了。

在新中國,如果索要彩禮,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雖然婚姻法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法律也要兼顧人情,想要完全一刀切,是很難做到的,婚姻嫁娶講究個禮尚往來,中國人圖個熱鬧,總要走個過場。所以,目前我國很多地方訂婚的時候仍然存在“彩禮”這種事情,在農村尤盛。而且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水漲船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婚姻結不成了,彩禮的處置就成了大問題,弄到最後甚至要對薄公堂打官司。

天價彩禮背後,不但女性成了商品,就連男性,也成了商品,因為他們也徹底把自己,賣給了父母和家庭,父母出錢幫他“買了老婆”,那麼自然是父母說什麼就是什麼,因為他根本沒有經濟自主權。在這樣的婚姻中,所有身在其中的人,都成了可以買賣的東西,這就是無處不在的“市場經濟”。

“天價彩禮”背後的經濟邏輯:結婚到底是為了誰?


其實依我看,如今都9102年了,本來就不該把年輕人的婚姻當作買賣交易,按道理,講法律,莫說彩禮,就連嫁妝都不該存在,年輕一輩有年輕一輩的生活方式,本就不該伸手掏父母的棺材本兒來結婚。掏空兩家六個錢包來結婚,來滿足自己的生活,本來就不道德。誰又能保證,以自己的能力,將來能夠以同樣的標準贍養兩家的老人呢?

我不是以惡意揣度人們的想法,而是實事求是。在中國,父母和子女之間的聯繫太過密切了,子女太依賴父母,直到成年,也不能真正經濟獨立,而父母更是把子女當作自己生命的延續,關懷無微不至,控制也無所不在。

但是沒辦法,中國不是北歐發達國家,甚至不是美國,生產力沒有達到那個地步,年輕人的生活成本很高,房子、教育、醫療成本都很高,年輕的夫妻還不能隨心所欲地開始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們年輕一代雖然在精神上進入了現代社會,但在經濟上,還延續著農耕文明的生存方式——看似是兩個人結婚,但本質上還是兩家人結盟。

在那些開明的家庭,雙方已經不再討論什麼彩禮和嫁妝,而是兩家父母一起商量,為了孩子買房,你能出多少錢,我能出多少,為了兩個孩子能過得好,我們大家有多少出多少......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結婚,本可以很容易,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真的不難,哪怕不要彩禮,不要嫁妝,不要房子,不辦婚禮,不介意外人如何看,兩個人開開心心領個證,一年有個十幾幾十萬收入,那真的一切都不用急,真的可以很幸福,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呢?你生在這個社會中,就註定要和太多人的人發生聯繫,你很難只為自己和愛人活著,結婚不只是為了你自己,還得為了兩個家庭。

我向來簡單粗暴,不講道理,但這件事情,關係到每個人一生的幸福,不是那麼簡單粗暴就能夠處理的,除非你真能找到豁出一切和你在一起的“革命伴侶”,不然的話,該商量還得商量,該妥協還得妥協,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世界還在不斷向前發展,人和社會都會越變越好,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改變,年輕的人們終將掙脫那些枷鎖,得到真正的婚姻自由。


“天價彩禮”背後的經濟邏輯:結婚到底是為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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