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2.3億農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走向何方?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其中,尤為重要的一點就是,推廣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成果。十九大報告中也提到,深化土地市場改革,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鄉村振興、脫貧攻堅是當前時代的任務,要實現這兩大戰略,離不開農村的土地制度改革。自2015年初全國人大授權33個縣試點進行“三塊地”改革以來,農村土改就在穩步推進,四年來也取得一定成績。

在日前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記者會上,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稱,“三塊地”的改革試驗“正在進行中”,“還要等待試驗的進一步推進”。待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正式入法之後,33個試點地區經驗和成果才可以在全國推廣。

事關2.3億農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走向何方?

2億多農戶背後的承包地

即便是發展到當前階段,中國仍有2.6億農戶、6億多人生活在農村,其中2.3億戶是承包農戶。這可謂是國內農業將長期存在的狀況。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2018年、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也為此做了部署。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到,落實扶持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政策,完善“農戶+合作社”、“農戶+公司”利益聯結機制。

2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對外公佈。《意見》提到,“要認清小農戶家庭經營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我國農業基本經營形態的國情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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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同時,完善針對小農戶的扶持政策,加強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而且,“不搞一刀切,不搞強迫命令,保持足夠歷史耐心,確保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走得穩、走得順、走得好”。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該法自從2003年實施以來,對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

而在前述全國人大記者會上,陳錫文稱,農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關係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他提到,這次修改最重要的內容是把中央過去提出的農村土地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變成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陳錫文表示,這次法律修改,有兩個問題需要強調。一是穩定土地承包關係並長久不變,這在法律中得到了明確的表達。在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到期以後繼續延長30年,“給農民吃了一顆長效的‘定心丸’。”二是不能對進城落戶的農民設置必須退出承包經營權才能進城落戶的前提,在承包期內是不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自己做主。這樣對農民來說更加進退有路,特別是進城落戶的時候,減少了自己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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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允許流轉來的土地經營權,在承包戶同意以後到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對此的解釋稱,這是對農戶權益保護的一個重要內容。然而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容易加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負擔,可能會變相提高流轉成本。

對此,陳錫文稱,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抓緊制定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制度。

正在進行中的“三塊地”改革

2015年,全國人大授權33個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相關法律,進行為期三年的“三塊地”改革。所謂“三塊地”試點改革,具體指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試點、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原定試點三年,於2017年底結束,後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延長至2019年底。其背後原因,解釋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佈實施還需要一段時間,試點政策也存在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試點解決的問題,還要與法律修改穩妥銜接,因此有必要延長法律調整實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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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守英在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這次土地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點意義在於探討構建一套以土地轉用、非農使用、財產權利為核心,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土地權利體系。從目前的改革成果來看,宅基地更能體現這一特徵,就在於宅基地制度改革,並不簡單地是一個怎麼初次分配的問題,看起來是一個入市問題,其背後實際上是一個如何構建宅基地財產權利體系的問題。在他看來,土改是有必要的,而且也是有意義的。“鄉村被壓抑的需求,在有了制度改革之後,得以釋放,一些新業態就會自動冒出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用地指標增加的問題,而是鄉村經濟活化、發展空間增加的過程。”

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俊傑調研發現,經過四年的改革探索,對標改革目標,各項改革任務基本得到了形式上的完成。比如,在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試點中,試點地區在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土地徵收程序、完善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方面,進行了系統的政策設計並付諸實踐檢驗。

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中,試點地區按照“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目標要求,圍繞“入市主體、入市範圍和途徑、服務監管和增值收益分配”四個核心問題,積極穩妥推進改革,交易比較活躍,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體系,社會接受程度較高。

事關2.3億農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走向何方?

至於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三項試點中涉及權利主體最多、歷史遺留問題最為突出、利益關係最為複雜。各試點地區通過精心組織、大膽嘗試,在宅基地依法取得、有償使用、自願有償退出、用益物權實現、民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與此同時,試點地區還做了關於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構建了產權流轉交易、產權價值評估、風險防控等融資各環節的制度體系,有效解決了農村金融服務“最後一公里”。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在今年的建議中提到,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進農地流轉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這樣一方面可以通過降低地價和房價從而降低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門檻,加快城鎮化進程;另一方面可逐步實現農地的規模經營,加快農業現代化。

新業態遭遇農村土地制度束縛

推進“三塊地”的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城鄉二元要素市場無法滿足鄉村振興戰略對土地的需求。

在當前國家政策的大力推動下,城鄉資源開始雙向流動,適應城鄉居民需要的休閒旅遊、餐飲民宿等新產業新業態開始在農村湧現。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綠色中原現代農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豐強對第一財經表示,這些農村新近湧現的新業態對於深入推動我國城鄉統籌發展、鄉村轉型升級、一二三產業融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這些新產業、新業態卻遭遇到農村土地制度的束縛。

宋豐強在今年《關於建議國家頂層設計加快出臺單列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綜合用地》的提案中提到,在現行農村建設用地管理制度框架內,沒有從制度或政策上安排把鄉村旅遊建設用地作為一種獨立的農村建設用地類型,從而嚴重影響了我國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的可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他認為,目前,建設用地指標問題已成為制約休閒觀光和鄉村旅遊項目發展的主要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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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出於更高環保標準要求和更高等級的生物安全防控要求,畜禽養殖環保設施和疫病防控用地緊張,也成為制約現代養殖業發展的重要瓶頸。這也有賴於當前農村土改進行政策層面的探索。

全國人大代表、牧原股份董事長秦英林也對第一財經表示,國家應該綜合考慮不同畜種、不同規模、不同區域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特點,全面、清晰地界定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的範圍和定義,將畜禽規模養殖場相應建設的有機肥生產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區域洗消中心等環保和防疫設施用地明確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放寬附屬設施用地面積限制。

事關2.3億農戶,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走向何方?

針對鄉村新業態對於建設用地的需求,宋豐強建議,政府要加強頂層設計,儘快出臺支持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綜合用地政策,可通過政府認證審批的項目單列安排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建設用地指標,用於建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項目配套生產用房、管理用房和配套服務設施,從根本上解決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中建設綜合用地指標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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