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看待企業對外包人員和正式員工區別對待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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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2012年的時候,在一家大型互聯網公司做過外包。母公司是在鄭州的,當時公司裡面只有十個人左右,我去蘇州的時候還帶了一個同行的夥伴,他是剛剛入門的。到了目的地之後,原本說好的對方提供住宿,但後來不知道母公司怎麼跟對方談的,居然要我自己在當地租房子。於是我就租了一間400元每月的小格子間,想著只是臨時住一兩個月,然後就回去了。

  面試的時候公司沒看上我那個同伴,於是公司把他轉去了上海。隨後的日子我就一個人待在蘇州,那段時間真的很難熬啊,因為去蘇州前的兩個月裡,我認識了自己的女朋友,每天晚上沒事的時候就會想她。後來因為一件小事跟她鬧了彆扭,她一直不接我的電話,當時真想長根翅膀飛回去。

  隨後我發現外包真不是人做的事情

  第一,上升空間很有限。你在這個公司裡是外人,不管同事怎麼喜歡你,他們都會對你有所保留。你不可能接觸比較核心的東西,因為誰也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會離開,他們怕你成為他們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人,那樣你離開的時候就需要太多的交接工作。你帶著一腔熱情跑去公司的時候,公司往往只能給你一些邊邊角角的事情來做。

  第二,自己沒有明確的身份定位,不管是在母公司,還是在你供職的公司,情況都是一樣的。如果你是母公司的人,那你為什麼在供職的公司工作?如果你是供職公司工作,為什麼你還屬於母公司?當你遇到某個比較尖銳的問題時,你選擇向母公司效忠,還是選擇向供職公司效忠?

  第三,你與供職公司裡所有人都不一樣,你是獨特的,但同時也是孤獨的。當公司裡發放過節費,或者過節時又發什麼物品時,你總會被隔過去。我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那時候是公司發了兩百塊錢的過節費,我有點羨慕,於是打電話回鄭州的公司,鄭州公司就也給我發了兩百。雖然得到了與其他人相同的過節費,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自己與他們不一樣,就好像我總是低人一等一樣。

  第四,公司員工有一套政策,你有另一套政策。我感受最深的一件事情,是在公司加班後會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調休,另一種是加班費。我當時的工資只有5000左右,手頭很缺錢花,於是想要選擇加班費。然而等到我的外包合同時間快滿的時候,公司找我談話,說因為我的加班時間太多,總共加起來要好幾萬,公司不願意出這筆錢,希望我調休,我直接暈掉了。

  第五,關於公司的盈利方式。我在鄭州公司的時候,曾經面試過一個人,他問我是不是要去東部發達地區,我說是的,他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說我有能力去發達地區,那我為什麼不直接跟那裡的公司簽約,反而要讓另外一個公司來賺我的錢呢?這也是困擾我的一個問題。

  讓我選擇結束外包生活的,是供職公司那個關於調休的談話,總共21個工作日的調休,我要怎麼休啊?我如果再去另外一家公司,不過是把蘇州的生活再重複一遍;如果調休後我再回來,21個工作日後我不就等於是一切從零開始了嗎?我再也不想一遍一遍重複這樣的生活了。

  然而更離譜的是,我發現我的外包流程是這樣的:鄭州公司把我外包給蘇州一家公司A,蘇州公司A把我外包給蘇州公司B,蘇州公司B把我外包給蘇州公司C,C就是我供職的公司。我一想,我一個人的工資要分給三家公司,我怎麼拼命也賺不到多少錢啊……

  於是外包生活結束了,一個多月以後與外包公司的合同結束,我選擇了離職。隨後供職公司又給我打電話,說聽說我離職了,希望我去他們公司。我問了下工資,直接在原有的基礎上面加兩千,在我的期望範圍之上,於是就在那家公司落腳了。

  現在我已經回到鄭州,然而比較搞笑的一件事情是,我在智聯上投了簡歷,有一家公司給我打電話面試,我看公司的情況像是做外包的,就問他們一般外包到哪裡。公司說一般是外包到蘇州上海……

  剛入門的時候做做外包長經驗可以,但是絕不要長期做,那樣對自己沒有好處


天空285979481


看到您的這個問題,想起了這兩天被朋友圈刷屏的一張圖,某位外包工因吃公司零食,被警告“注意素質”,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討論。

有的網友說零食算是公司的福利,如果該公司確實有規定外包工不能吃的話,那麼這位領導說的也算正常。換個角度想,如果正式工和外包工吃了零食都出現了問題,那麼公司要不要負責呢?

也有網友說這個公司也太過分了吧,外包工怎麼了,不就吃個零食麼,至於這樣說人家沒素質,還說偷吃?

無論事情真假,不得不說生活中確實存在外包員工與正式員工差別對待的情況:<strong>工資可能一樣,但福利待遇卻相差甚遠......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下外包。

什麼是“外包”,和勞務派遣有什麼區別?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部分其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發包給相關機構,由該機構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和工作。

和傳統的勞務派遣不同,外包企業是獨立運作,獨立管理,與發包企業按照合同承擔權利和義務,發包企業不再對外包員工承擔連帶責任,這點上,外包企業的用工方式既保留了勞務派遣的優勢,又巧妙的避免了勞動法律法規對勞務派遣工的限制(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員工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員工數量的10%)。

這種能夠降低用工成本、規避、轉移發包主體勞動風險,提升經濟效率的用工模式逐漸取代了傳統的“勞務派遣”,開始被企業所接受。

勞務外包的優劣

1、勞務外包對企業來說可以解決一部分成本問題,最新社保改革規定,對勞務外包人員用工企業(發包方)可以不繳納社保。這對企業來說節省了很大一筆開支,並且可以規避用工過程中的各種人員風險。

2、對員工個人來說,在實際操作中,勞務外包也是五花八門,有按小時或者天數來進行收費的,有混崗操作和同崗類操作的,可以說大多數的勞務外包實操都是遊離在法律的邊緣......

在社保改革的新形勢下,企業需要合規合法的使用“勞務外包”,我們個人在選擇工作的時候,也要注意瞭解清楚自己該享受的權益,到底能不能吃“公司零食”?

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交流!


solerfans


目前各行各業都有外包現象,最大限度開發正式員工的工作時間,所以採取外包現象。正式員工和外包員工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幾方面。

1、薪酬福利

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

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價格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

2、職業發展

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

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

3、工作穩定性

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

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

4、合同簽訂

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

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

5、工作範圍

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

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




張澤宇0412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理清楚企業為什麼要外派人員來幹活?本人認為主要有一下情況:

1、讓外派人員來做的基本都不是該企業的核心業務。比如金融業,核心系統和服務也是購買專業公司的,而外派人員做的都是外圍業務;

2、非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技術含量低的部分。這種情況佔的比例應該比較多,如服務,測試,外圍開發等;

3、減少風險和損失。通過接收外派人員,把用工風險轉嫁到外包公司,一旦出現問題可以快速收縮。這樣的企業一般是起步或發展中,還有就是該業務不是長期業務走走看的;

4、預研性項目。企業對該業務的未來市場還不確定,不想投入太多精力去跟蹤,就通過外派方式來做前期工作,一旦有發展可以快速切入,如果市場沒有起色,也可以快速解散。

綜上所述,外派人員和本企業員工肯定有區別的,企業發展好,和你一點關係沒有,發展不好,第一個走的就是你的。因此外派人員都沒有歸屬感。

不過也有公司通過從外派人員裡招各方面都很不錯的人員進入正式員工隊伍。

看來有能力,在哪裡都會被發現,金子總是能發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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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區別吧,各職其位。要說區別就是福利和工資不同,企業正式工按月的按自己的級別開的工資,而外包人員除了給你生活費,工資結賬要到完工通過檢驗合格,上層把賬結了要來錢發給包工頭,由工頭來按定的價位給工人開的,福利嘛外包的要工頭的來算的,基本上是沒有那麼好的事,無非你遇到的是你家親戚或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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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曆來就是富貴貧賤,權者平民,三六九等,等級分明。人人平等那只是普通人的一種口號和美好的妄想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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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服務外包是趨勢,IT運維、醫院護理等,個人感覺不同公司不同職責,如果是在外包公司就接受外包公司,不必要糾結於與正式工待遇差別,本來就不是在同一個公司平臺。如果有渠道轉成正式工,可以努力下。


鄭重說職事


形象地說就是對自已兒子和對兒子同學的區別。


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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