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繳槍爆物品 維護轄區平安

收缴枪爆物品 维护辖区平安|敖汉旗公安局收缴气枪一支

今年以來

為強化社會治安管理

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敖漢旗公安局精心組織

開展了緝槍治爆專項行動

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

同時通過走訪宣傳

使群眾深刻認識到私藏

槍支彈藥的違法性和危害性

引導群眾主動上繳槍支彈藥

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近日敖漢旗公安局收繳氣槍1支

消除了治安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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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們剛說過

非法持有槍支行為是違法的!

具有潛在危險性和社會隱患性,

一旦成為犯罪工具,

造成的後果更無法想象!

但總有人“無所畏懼”,知法犯法!

收繳槍支經過

4月7日

全警動員

自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敖漢旗公安局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切實強化槍支彈藥安全管理,遏制涉槍犯罪勢頭,努力維護全旗社會治安穩定,敖漢旗公安局刑警大隊全警動員、主動出擊,對近年來涉槍涉爆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深挖涉槍涉爆線索。

4月7日

涉槍線索

近日,

敖漢旗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涉槍線索:敖漢旗黃羊窪鎮居民孫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發現線索後,刑警大隊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發現孫某某於2016年10月份、11月份曾從網上先後購買過“快排閥”、瞄準鏡、無縫鋼管等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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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刑警偵查

2019年4月7日,

刑警通過縝密偵查,周密部署,為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再添新戰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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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案發現場取證△△△

4月7日

案件成功告破

2019年4月7日,刑警大隊民警對孫某某家中進行檢查,在其家中一木柴垛中發現一支組裝完好的以氣體為動力的氣槍。民警依法對該氣槍予以收繳。現案件其他工作正在進一步進行中。

為進一步鞏固緝槍治爆工作成效,重點解決非法持有、買賣、製造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網絡販賣問題,切實加強涉槍涉爆物品收繳整治,全力消除涉槍涉爆物品安全隱患,敖漢公安將不遺餘力、重拳出擊、整治排查、從嚴查處。同時,希望廣大群眾主動向公安機關上繳槍爆物品,並積極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舉報電話:110

小 編 普 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槍支、彈藥、爆炸物管理的法規,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觸犯這一罪行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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