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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盾这篇文章颇有见地。虽然五美吟这一回疑为伪作的看法,并非作者首发。但作者以自己的阅读感受,加上逻辑细密的论说,颇具说服力。即使不能成定论,至少也是自圆其说的一家之谈了。我们很欢迎这种有独到见解的文章到此争鸣!另:小编最为赞同最后一句。比起诗词歌赋,小说的灵魂世界才是红楼最有价值的所在。读者切勿买椟还珠。
作者
邓新华
押沙龙写了一篇《论毒舌,大观园里谁第一?》,说:
“可一写到林黛玉,曹雪芹的爱意就顺着笔淌了一地……他还唯恐大家误以为林黛玉写诗一味纤弱,还特意让她写了磅礴大气的《五美吟》。‘尸居余气杨公幕,岂得羁縻女丈夫’,豪迈处不由得让人想起李清照那句‘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看到“磅礴大气的《五美吟》”这几个字,我不由摇头。
回目名“幽淑女悲题五美吟 浪荡子情遗九龙珮”,又是“幽淑女”又是“悲题”,居然还能读出磅礴大气?
以前我从未通读《红楼梦》,总是翻翻又放下。去年因一目的,决心通读一遍。
读到第64回,我大吃一惊:这,这是曹雪芹写的吗?
语感明显不同,水平突然严重下降。
如果说此前回的文字水平是90分,那么,这里的水平最多只有60分。
待读到《五美吟》,我基本确定这本书有第三个作者,因《五美吟》不符合林黛玉诗观和应有的水平。
又读了几回,感觉64回之前的曹雪芹又回来了。
马上想到张爱玲。
张爱玲说她小时候读红楼,读到后四十回,感觉突然变得语言可憎。
小时候第64回是容易混过去的,不知她大了读到第64回时,有没有语言可憎的感觉?
我十分疑惑:不是说红楼梦只有后四十回是他人所作吗?明明前80回中有第三个作者,为何我以前从未听说?
当时我认为,这“第三个作者”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存在另一个作者,二是这部分是曹雪芹的早期粗稿。
经网友提醒,我百度了一下,发现早就有人说第64、67两回是他人所写。有人从时令等细节去证明这两回是他人所写。
其实不用去抠细节,仅仅从语感,即可知明显区别。聊举第64回一例:
“宝玉笑道:‘多谢姐姐记挂。我也因今日没事,又见姐姐这两日没往那府里去,不知身上可大愈否,所以回来看视看视。’”
“看视看视”这种用语习惯,既不见于前63回,也不见于高鹗,且突然露出一股粗浅气。
类似之处甚多。
更令我疑惑的是这两回语感中的那股晚近小说的味道。
我不知道曹雪芹时代的其他小说是否真的已经具有晚近味,如果有,那就是我孤陋寡闻了。
除了语感,第64回的回目名也大有问题。 “幽淑女”三字,决非前63回的曹雪芹会加于林黛玉的。
“幽淑”颇类王小波说张爱玲写的是“幽闭型小说”之“幽闭”。
懂的人当然知道王小波错了。
《五美吟》更是一大明证。书中,香菱向林黛玉学写诗:
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香菱道:“我只爱陆放翁的‘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说的真切有趣。”黛玉道:“断不可看这样的诗。你们因不知诗,所以见了这浅近的就爱,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
林黛玉的鉴诗水平确实很高。
很多人都未注意陆游的“浅近”之弊。
当然,这个“浅近”也是和高手比出来的。
和杜甫、苏轼这样的高手比起来,陆游的诗确实略带汪国真味。
(岔开说一句,咪蒙之类也学王小波强调“有趣”,就是林黛玉所称之浅格局。林黛玉认为第一重要的是“意趣真”。)
林黛玉本人的诗好不好?各有各的看法。
林黛玉有没有可能写豪迈的诗,当然也有可能。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林黛玉一定会力避“浅近”。
然而,《五美吟》比陆游诗还要浅近得多。
如果说这几首诗是薛宝钗写的,倒还有几分符合,毕竟前四首带有翻案诗的味道,而薛宝钗爱写翻案诗。
比如薛宝钗写柳絮,就说:
“我想柳絮原是一件轻薄无根的东西,依我的主意,偏要把他说好了,才不落套。”
故有“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五美吟》中“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西边上浣纱”、“都缘顽福前生缘,更有同归慰寂寥”等即是此类。
但薛宝钗也不至于如此浅近。
而第五首中,押沙龙赞为“豪迈”的“尸居余气杨公幕,岂得羁縻女丈夫”,则不仅浅近得过分,且连翻案诗都算不上。
成熟期的曹雪芹,怎么可能让林黛玉写诗用“尸居余气”这种成语?
写诗用成语,老干部们常用,但红楼梦中,大概连香菱这样的初学者都不会。
记得读到《五美吟》,我开始怀疑:假如这一回是他人假冒,假冒者为何还要编五首诗呢?
看得出来作者还是编得颇为尽力的。
一般来说,假冒者会更在意编入情节。
当然,也有可能假冒者希望借此一展“诗才”。
这让我想:很有可能这是曹雪芹的早期粗稿。
不过那股晚近味又让我不大敢相信这一点。
为了解决这个疑问,我买了张爱玲的《红楼梦魇》。
张爱玲也谈到了第64、67两回的问题。
她也认为,这两回既有可能是他人所写,也有可能是早期粗稿。
凭我现有的证据我难以断定这两回的作者究竟是不是早期粗稿。也许以后有其他证据。
但即便没有其他证据,我相信随着心理学的发展,人们也会搞清楚。
假定这两回是早期粗稿,它也有宝贵的价值。因为它们能揭示曹雪芹的思维变化轨迹。
如果它们是早期粗稿,那就太励志了。
那说明,曹雪芹的修改可不是简单的修改,而是至少完全重写过一次以上,并且,通过重写,他从一个普通小说作者进阶到文豪。
“十年辛苦不寻常”。他是从一个世界跨入了另一个世界。
写粗稿时,他甚至连林黛玉的形象都没把握准,居然以“幽淑女”加之。
他也会把薛宝钗诗风的诗分给林黛玉。
在写的过程中,越来越认清自己,认清想象的世界,以及其中的人物,然后他推翻以往,全盘重来。
他把自己的文字水平从60分提高到了90分,他把自己的诗歌境界从一般级别提高到了他自己的水平。
只有提高到了这个水平,成为俯瞰者,他才能做到让林黛玉、薛宝钗、薛宝琴、史湘云、香菱等人各自去写恰如其性格、水准的诗。
勤奋能让人的才华发生如此巨大的蜕变,这是不是很鼓舞人?
我以前一直想,红楼梦为什么需要删改十年?
现在明白,全盘重写这样一部鸿篇巨制,花费十年并不算多。
仅其中的诗歌一项,十年时间完成这样的水平跨度已算了不起。
很多红迷所赞叹的各种“伏脉千里”的写法,如果作者重写过一次以上,其实是容易做到的。
难做到的是不断否定过去之我,重新搭建一个灵魂世界,这的确需要付出字字都是血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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