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家公司涉“996工作制”:企業效益重要還是員工命重要?

40家公司涉“996工作制”:企業效益重要還是員工命重要?

最近,“996工作制”一再引發社會關注。“996工作制”通常是指員工早9點上班、晚9點下班,每週工作6天。日前有40多家互聯網公司被指實行“996”工作制,其中也包括多家知名互聯網公司。(據《齊魯晚報》)

此次陷入“996”工作制風波的,都是國內知名互聯網企業。所謂“996”工作制,是指員工早9點鐘上班、晚上9點鐘下班,每週工作6天,這是一種涉嫌違反勞動法的現象。而“9106”、“007”等工作制,其違規情形比“996”還要嚴重,這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這些企業涉“996”工作制,情況是否屬實,還有待調查確認。不過,既然證據來源於招聘網站信息、公開報道、知乎問答、微信員工群等渠道,未必是假的。尤其是中軟國際等企業直接在招聘需求中寫明“能接受996的工作模式”,這是赤裸裸地挑戰我國勞動法律。

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而“996”工作制員工,每週工作時間超過60個小時。即便企業按規定支付加班費,也影響員工身心健康。何況,有的企業只讓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有數據顯示,我國每天猝死超過1000人,其中,年輕人猝死的案例越來越多,一個重要原因是過度勞累。即使年輕人過度加班不會立即發生猝死,也會透支身體健康,還會影響社交乃至結婚,因為結婚前提是要有時間交友、約會、培養感情,過度加班會佔用不少時間。

雖然這些互聯網企業為所在地的經濟增長、稅收等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也不能違規安排員工加班,因為違規加班不僅損害了員工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勞動法公信力。既然這些企業是我國知名企業,也應該成為遵紀守法的榜樣。所以,希望這些上榜企業自覺迴歸法制軌道。

40家公司涉“996工作制”:企業效益重要還是員工命重要?

對於過度加班,有的員工為了保住“飯碗”,有的為了掙加班費,就不會主動舉報企業違規。這種心理恰恰被企業所利用,即完成公司業績不是靠合理的人員配置來實現,而是靠員工過度加班來實現。也就是說,這些企業漂亮的業績,有一部分是通過違規加班換來的。

包括政府機關在內的用人單位,都會有加班現象。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偶爾安排加班,或者說在法律範圍內安排加班,這是可以的,對員工身心傷害不大。但企業如果把“996”作為一種工作制度,月月這樣,年年這樣,坦率地說這樣的企業缺乏人性,把員工當作機器。

過去,違規加班現象比較普遍,原因之一是因為“民不舉,官不究”,由於企業很分散,執法力量有限,只能被動執法。但這次網絡上集中曝光了40家互聯網企業實行“996”工作制等,為執法提供了線索,希望相關地方勞動執法部門順藤摸瓜,依法糾正違規工作制。

同時,還應該把這些企業列為重點監督對象,既要積極受理這些企業員工舉報,又要定期進行重點檢查。我們要意識到,從“996”到“9106”再到“007”等工作制,違規加班現象呈現出升級的趨勢。如果不及時糾正這種現象,恐怕會繼續升級,會有更多企業來效仿。

40家公司涉“996工作制”:企業效益重要還是員工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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