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政協原副主席須振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無錫市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對江陰市政協原副主席須振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江陰市政協原副主席須振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須振宇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

須振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鑑於其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須振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江陰市政協原副主席須振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須振宇簡歷

須振宇,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江陰人,大專學歷,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江陰市公安局副政委、江陰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02年2月,任江陰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6年1月,任江陰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7年11月,任江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10月,任江陰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1年6月,任江陰市政協副主席;2017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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