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七旬老人無證被查處 交警罰教結合消隱患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李坤倩 通訊員 李東興)

4月10日,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為中,查處一起年逾七旬的老人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0時許,該隊西社中隊民警在中隊長楊志紅的帶領下,在轄區管化線路段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發現一輛懸掛晉MF***7的小型轎車在駛近臨時交警檢查點時,突然停駛在原地不動,民警急忙跑過去,只見駕駛員是位老人,在檢查其駕駛證時,老人坦言自己沒有駕駛證,告訴民警自己70多歲了。

稷山:七旬老人無證被查處 交警罰教結合消隱患

經公安綜合信息平臺查詢得知:老人姓杜,稷山縣稷峰鎮人,現年73歲。看到老人這麼大歲數,民警嚇了一跳,中隊長楊志紅急忙走過來細心給老人講解駕車時應遵守的交通法律法規,告訴他無證駕駛對自己和他人存在的交通安全危害。老人聽後告訴民警,兒子不在家,自己在家覺得悶,索性就自個開著車到外邊走走。聽到這老人這麼說,民警為其捏了一把汗,在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後,聯繫到其兒電話,說明情況,兒子告知自己在外地,會派人過來代駕將車開走。受到教育的老人情緒很激動,表示虛心接受批評教育,不再私自駕車出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老人杜某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指出,年齡在60週歲以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等駕駛證的,應當到自動降級到小型車輛駕駛證。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提交相關證明。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無證者的處罰是為了維護更多人的出行安全,希望大家能切實拒絕違法行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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