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無證駕駛危害大 以身試法被查處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 閆東山 通訊員 李東興)

4月19日,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當日19時21時許,翟店中隊民警在稷西線路段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檢查,當對一輛車牌號為晉MM***0的小型轎車進行正常檢查時,要求駕駛員張某爾提供駕駛證與行駛證,但其稱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憑經驗民警心存懷疑,遂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未發現他的駕駛證任何信息,系無證駕駛違法行為。面對查詢結果,張某爾面紅耳赤,承認了自己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稷山:無證駕駛危害大 以身試法被查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張某爾做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擾亂道路交通秩序,萬萬不可以身試法,不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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