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起重視女店主謊報警情誇大被盜損失

为引起重视女店主谎报警情夸大被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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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起重视女店主谎报警情夸大被盗损失

4月7日,石獅一女裝店老闆蘇某報警稱店鋪遭小偷了,三個小時之後,湖濱派出所民警將嫌疑人江某抓獲。沒想到卻牽引出另一起案件,結果,蘇某和江某雙雙被拘了。

當天傍晚,接到報警後,民警到達現場。蘇某告訴民警,當天上班時,她發現店內一臺價值2000餘元的收銀機、一部價值6000餘元的iphone8手機、3000餘元現金被盜。民警根據其提供的線索展開了偵查,發現嫌疑人是在當天凌晨1時許,側身從門縫內溜進店裡,四下尋找有價值的物品,2個小時後,才從店裡離開的。接警三個小時後,民警在石獅石泉路一公寓內將睡夢中的盜竊嫌疑人江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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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江某隻承認確實盜竊了一臺收銀機,但所盜竊的手機是一部oppo手機,現金也只有80餘元。蘇某跟江某兩人的說法不一,難道其中另有隱情?本著公正辦案的態度,民警將報警人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沒想到,蘇某的解釋更讓人大跌眼鏡。

“是我說謊,為了引起你們的重視,我才說被偷了那麼多錢,其實只有80多元,手機也是很普通的牌子,當時買了1200。”蘇某一邊哭泣,一邊袒露實情。蘇某表示,她並不知道謊報警情是違法的,為了引起警方重視,她誇大謊報財物損失共計10000餘元。目前,蘇某因謊報案情已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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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民警提醒市民,不論案值大小,都應如實報警,不應將警情誇大。謊報警情不但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資源的浪費,還會對確實有需要的報警群眾造成延誤警情的嚴重後果,希望大家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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