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视觉中国拥有黑洞照片版权一事?

无观时间


  最近,首张黑洞照片公之于世,不但引起了天文热,还引燃了经济热,不但黑洞概念股票收受益,视觉中国也热度飙升。

  因为视觉中国声称拥有该照片版权,如未被授权使用,可能会面临风险。一时大家议论纷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黑洞”照片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其合作伙伴取得了该照片的编辑类使用授权,按规定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侵权行为。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不是所有权声明,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所有权肯定不会属于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应该不是为了收费,因为这张照片如不是商业使用,从网站上转载是免费的,谁也不会去购买,而且,不只是视觉中国一家取得了编辑传播权。

  我认为视觉中国的声明应该是一种宣传,因为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照片的商业用途权利,根据版权人要求,不得作为商业使用,因此提醒客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别拿来做广告宣传等,尤其是有视觉中国商标的。

  对于这种公开发布的图片,或者已经超过版权保护器的图片,如果要版权收费,必须有自己二次编辑加工的内容,使图片有增加值,否则就有点滑稽。

  现在版权意识逐步提高,如果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能像这张“黑洞”图片一样,让版权保护概念热起来,那么,视觉中国真的火了。


lion142144801


只有一张图片的原作者或者经作者授权的机构才能拥有版权,如果作者无偿提供给公众,就没有版权。这次的黑洞照片是全球科学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从公布的那一刻就无偿提供给了全世界,而且根据最新消息生成照片的南方天文台已经澄清没有这个机构联系过他们。视觉中国这一行为堪称无中生有的编造和蹭热度,明码标价出售已经属于欺诈行为了。所以天津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给予警告。


傲翔鹰


版权是不是视觉中国的都不好说,除非视觉中国拿出证据,

我国现在加强了音乐和著作很多方面版权,希望也加强下摄影作品及图片版权,和细化版权不要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这样有的图片库又继续敲诈勒索别人!

我感觉像带点艺术性的东西都不大适合搞版权比如摄影和音乐,不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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