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入职一天的员工,因为没申请就用公司一次性碗筷吃饭,被辞退?你感觉有必要吗?

小幸运8670543677517


老板娘,老板娘,小李背后说您坏话。

老板娘,老板娘,小明刚才偷吃您的饼干。

小王,快,别玩了,老板娘过来了。

小张,你死定了,老板娘发现你复印自己的文件了。

……

在一些公司里,老板娘是个很独特的存在。

比老板还独裁。

怪只怪他运气不好,碰到了特别较真,或者特别小心眼的老板娘(没有及时完成领导交代任务,虽然我们的初衷并没有错)……

辞了就辞了吧,不然在这种公司上班以后也会很压抑的。

曾经公司里业务发展特别快,老板非常忙,老板经常不在公司,但员工自觉性非常高,毕竟很多是随老板一起“打江山”的人。但老板娘觉得没有人盯着公司不行,要去公司为老板“排忧解难”,结果呢?一个月后三个关键位置的老员工辞职,因为一星期后老板娘开始制定各种看上去很完美的制度,员工和老板娘之间就开始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

怎么说呢,就像小时候上学被老师趴窗户的感觉。

本就是小事,这种公司太拿鸡毛当令箭了,如果是说了几次还不改正那无可厚非。

我还是喜欢有点人情味的公司。




巧手冯保长


我们把事件的整个经过看完整了再做评论!

首先:公司管饭这是福利,要求员工自带碗筷这是要求(至少在我看来利于卫生,防止疾病传染)。

其次:新来的员工第一天没带碗筷用了一次性碗筷,公司并没有辞退他,只是要求他第二天自带碗筷。然而第二天该员工又没带碗筷(原因是下班晚没买),随后被老板娘辞退!

插曲:期间领导让他倒垃圾,他想着大家吃完再一起到,没有立即行动。

以上就是整个事情的全过程,下面我以一个从员工做起的管理者角度来回答此问题!

首先要确定的是:公司有没有“使用一次性碗筷二次就辞退”的规定?如果有!问题到此结束,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有理有据!

如果公司没有此规定,我认为直接辞退的做法过快与过重。当然,任何公司都有特殊的公司文化,,如果这家公司的特殊企业文化是,传达指令的响应必须及时高效,那我收回上面的话不过多评论。

下面再来说员工,新入职一天多时间就犯了公司要求的三个错误。第一、不自带碗筷;第二、第一天未带碗筷后第二天依旧未带;第三、未及时倒垃圾,想当然的认为可以晚倒。

不得不说,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要求不一样。如果换作是我,一天多时间犯了以上小问题,公司要辞退我,我无话可说坦然接受。

为什么?因为在我十几年的职场生涯中遭遇到比以上更困难更严峻的问题更多,都坦然接受了。

例如:自己从头到尾洽谈、运营和管理产出高效的项目被别人直接拿走且获得利润等等。

职场如战场,你如果只是进来玩玩那你随意发挥。如果你想闯出一片天来,那你就得忍旁人不能忍。你的确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所以才被开除的。

而且从你的描述来看,我并不觉得公司针对你。因为你是一而再再而三想当然、自认为的犯错,这是职场比较忌讳的,忌讳什么?忌讳员工不按领导的安排及时执行,而自我分解任务降低任务难度。

相信看到此回答的多数人都是企业员工,多数人也都认为事件中的员工没错是公司针对他。

忠言逆耳,你自己既然愿意提问题,我希望你就能接受不同的声音,我的回答也仅限于你本人,与其他人无关。希望你早点想开这件事,以阳光心态重新进入工作状态!


西一安鲜


如果领导让倒垃圾却没倒属于无视领导,往大了说不服从领导安排,往小了说不给领导面子。而第一天说没时间买饭盒个人感觉纯属扯淡,即便下班再晚能有超市关门晚?别人带了自己没带又没和领导汇报,直接取用一次性碗筷,从小看大,记得一个公司的招聘内容就是地上的墩布谁会捡起来就招聘谁。一点主人公的姿态都没有,谁能聘用?单位昨天就通知的事情,今天就可以无视,往小了说占公司便宜,往大了说是人品问题。今天可以占用碗筷,等他当了领导就可以私自挪用公款。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招聘员工,付出同样的工资为什么不招服从领导安排,不占单位便宜的人呢?说句直白的话,都是新员工工作能力一样。让你选择,你选带饭盒听安排的员工还是不带饭盒不听安排的员工呢?


独冽


员工用了个一次性碗筷,就被老板娘安了个私用公司财产的罪名,然后辞退,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实这个事真的是老板娘小题大做了,屁 大点的事都随便开人,真的是体现了这个公司极其的独 裁和霸道,根本没有正儿八经的制度可言,老板娘着实可恶,不通情理。

说实在的,该公司既然招聘了一批新生,那就要做好员工的后勤管理工作。新员工开始入职报到,没有准备好碗筷也是很正常的事,用一下公司的一次性碗筷有什么不行呢?既然公司不允许员工用,那就不要把碗筷拿出来啊,拿出来又不让人用,要用还美其名曰要找领导去申请,这是哪门子管理呢?所以我认为这个公司在员工管理上真的很差劲儿,一点都不人性化,在这待下去也学不到什么东西,早走也好。

再一个,听题主说,这个被老板娘辞退的新员工是因为头一天入职的时候领导让他去倒垃圾,他没有及时的听从领导的指派,而是想着等大家都吃完了一次性倒垃圾。很可能就因为没有立即听从领导的话,最后被领导报告到老板娘那里了,然后就有了这个新员工擅自用了一次性碗筷就被辞退的事。很显然,该公司的领导和老板娘都是心量和气度狭小之人。

总之呢,我感觉这个公司就是老板娘的一言堂,领导也不咋地,没有容人之量。新员工用了一次公司的一次性碗筷,就被辞退了,没必要做的这么绝。话说回来,一个一次性碗筷能值几个钱啊,员工工作一天难道还不值一个碗筷?这样的公司,我劝有识之士还是赶紧离开为妙,留下绝对是耽搁自己的前途。


Sir聊HR


我就不说大道理小道理了,每个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都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而且换成不同的领导,其做法可能也完全不同。我只从《劳动 合同法》的角度,说说我的看法。

从劳动合同法角度看,单位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人认为试用期可以随便解除员工的合同,理由就是“试用期不合格”。其实劳动合同法上了没有这么一个说法。

另外,有的人可能说,员工违反公司纪律了。我要说未必如此。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想合法的解除试用期员工合同,在不考虑其违法违纪等特殊情形时,就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想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单位招聘公告中有详细的录用标准(含考核标准);

2.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知道这些标准;

3.有客观证据显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或者考核标准。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想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开除一个员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得满足三个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

2.公司的规章制度约定了具体的违纪内容,要客观详细,不能笼统;

3.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上述规章制度。

综上,如果公司不符合上面两种情形而开除员工,就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


记录身边的事


不管怎么说,公司错到头,无非就是太挑剔了,这是错到头错到头的罪名。

你文中也说了,你是刚入职的,一个企业需要的是一个服从管理,听团队指挥的员工,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那就要服从这个公司不违法的安排,毕竟现在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狼性文化必须要有的。

总之,故事的原委也不能光听你一面之词,如果是因为你去公司,由于左脚先进的门,老板喜欢右脚进门的,把你给开了,我觉得公司做的才算过份,你的这个问题,不值一提。

你在别人的规律下和规则下生存,就要有个样子,你可以以后单干,但是等你成为老板的那天,你也会讨厌那些不听指挥的员工。



职业半吊子dilettante


这样的公司被辞退是一件好事,新员工只是一双筷子就到了公司财产高度,以后工作浪费张纸吃饭摔坏个碗是不是也要辞退,还被老板娘看见了,估计员工手册也没有吧,也没有哪条写上什么情况才会被辞退。

很明显是个很小的私人公司或厂子,忽悠过来可以学东西有发展,其实就是丑女多作怪,认为漂亮的就一定心肠歹毒。

赶紧去找工资高/环境棒/制度全/培训多/有发展的大公司吧,试试漂亮的毒。


冰山智造


这是一个职场中很典型的案例问题,值得探讨。

我的看法和理解是:该名新入职的职业遭遇了公司大权在握的老板娘,被辞退是高概率事件,即使未被老板娘辞退,试用期被刷也是高概率事件。

该新人在两个方面表现差强人意:计划能力、沟通能力都有限。

计划能力有限体现为两点:

1、公司入职培训时所强调的一些事项他未能执行,其原因竟然是因为忙,是因为头一天下班太晚,来不及自备餐具。

2、作为一名刚入职的新人,收到了一则工作事项:上司让其收拾一下用餐后的垃圾。这件事的重点到底是立即执行?还是等一下,让大家吃完再执行?

很显然,应该立即执行,等大家吃完后再执行一次,分两次做才是最合理的。

从这件事来看,他不会抓重点,这就是计划能力不足的表现。

沟通能力不足则表现为两点:

1、动用一次性餐具之前应该咨询一下,而不是因为我要吃饭没有餐具,手边有一次性餐具就拿来用了再说;

2、老板娘看见其行为时,一定不是直接就让其走人,而会在表情、眼神等方面表现出各种不满和厌恶。当事人应该是忽略了这些,依然毫无察觉地我行我素,并在事后没有展开任何沟通和致歉行动,于是悲剧了。

最后我想说,老板娘这种行使特权的行为虽然不对,但是在职场中很常见,怎样才能避免中枪呢?其实答案已经都在前文中了。


历史作家煮史问道


老板和老板娘,看就知道这是个小公司,还染上大公司的臭架子。我见过很多摆架子的小公司最后都是倒闭了。

为什么会倒闭?就是摆架子留不住人才,本来小企业在人力上就有劣势,很多小企业还摆大公司的架子,学大公司的管理,结果是留下一帮庸才,走了一帮精英。

简单说一下这个事,这个根本就是老板娘个人的喜好,而不是公司制度或者不是制度的问题,就算是私用公司财产,那是否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呢?其实并没有!!!这样的小企业其实也没有待着的必要。

毕业新生第一份工作很重要,尽可能到大企业去历练,有了大企业的资历,再去其他企业避免碰到各种不着调的小企业。

还有入职后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是不能随意辞退的,如果他说辞退你,让他出具辞退证明,然后去仲裁他,或者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他。


鱼家的可乐先生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

这个公司能够仅仅只是在老板娘一句话的情况下,就能把人开除的话,就说明这个公司根本就不是用规章制度在管理!而是用人在管理,老板娘高兴了,就夸夸你,给你奖励一下,老板娘不高兴了,就直接炒你鱿鱼!

这样的公司绝对不会有好的发展,好的公司是一定要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管人,而不是用老板娘的脾气管人!

而且我也没有见过哪个公司会有这样的制度,因为忘记带饭盒,用了一次性饭盒需要辞职!

既然把一次性饭盒放在那里,就是让人用的,否则可以收起来!

对于这种公司,他不辞退你,自己辞职也罢,会有更好的公司等着你!

其次

对于新员工的个人问题,下次需要注意:领导让倒垃圾这种小事,马上做,手到擒来,谁看到都喜欢!

同时,看好通知,按照公司的通知要求做事情,比如自带饭盒!

不管怎样,这是你入职进入社会的第一课!

对于刚刚入职的你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可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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