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在讨论“戏曲评论不能脱离表演批评”之后,有朋友跟我聊过有没有必要在戏曲评论中谈剧本或者写剧情。其实讨论剧本无可厚非,因为这种讨论本身也是戏曲批评的一种呈现方式。别说是讨论剧本了,研究观众也是戏剧理论的重要角度,所以才有《观众心理美学》和两个版本《中国戏曲观众学》先后出版。

剧情是给观众,特别是那些没有到现场观看演出的观众一个简单的介绍。在戏曲评论中出现剧情简介,不仅是可写,而且应该是必写。核心问题是关于剧情的介绍所占的篇幅有多大才合适。

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2012年我看到某篇三千字的剧评,介绍一出耳熟能详的传统剧目,居然用了一千多字在讲剧情。事后该评论家坦承,之所以长篇累牍说观众非常熟悉的剧情,是因为他看不懂表演,对演员们戏曲程式运用完全不了解,对板式和声腔也没有概念,还好在两个多小时的演出中他看懂了故事,故事的跌宕起伏也确实很吸引人,所以他就想当然的写了这样的剧评。

与之相对的,今年我看到南方某新编剧目的剧评,作者或许是记者出身,这出戏的时间地点人物交代得很清楚,剧情只写了三十多字,还都是特别主旋律的形容词,然后又花了很大篇幅总结思想价值和演出意义。通篇看完也不知道这个戏到底要演什么,所以只好自己上网查找。根据经验,该评论家可能是完全没看过这出戏,只是拿着院团给的通稿修改了一下。

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俗话说“生书熟戏”,老戏迷对《玉堂春》、《五典坡》这种“骨子老戏”异常熟悉,对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演过这些戏、唱词旋律先后都有哪些改变、谁在某一环节的表演远胜他人都很了解,甚至到了能跟演员“大合唱”的程度,远超过一些从事评论的专业人员。对这些观众而言,大篇幅的介绍老戏的剧情,很没有必要,反而不如寥寥几笔说清楚故事梗概,来得更舒坦些。

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所以,对于大家都很熟悉,或者是流传时间很长、流布范围很广的剧目,剧情介绍大可简约,让观众知道是个什么事情就足够了,剩余空间还是多说说其他方面,从而增进观众对舞台呈现的了解。即便是移植版本或者大幅度改编版本,笔墨不妨多在“这个版本和过去有什么不同”“秦腔版本和川剧有什么不同”上着落,也能起到辅助观众看戏的效果。

对于新创剧目,特别是现代戏,即便是改编自名著的剧目,剧情介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读者在成为观众之前,并不知道剧目本身的故事是什么,当然也无法了解更深层次的表演特征和文化内核。通过对评论的阅读,读者首先能明白了两个问题,一个是“谁演的”,一个是“演的啥”,然后才能决定看不看。

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其中“谁演的”涉及到“主演负责制”的票房号召力,对于戏曲追星族有巨大吸引力,往往要依靠主演或演出团队多年积累的口碑;“演的啥”则是故事本体对观众是不是有诱惑、有吸引,新创剧目在最初特别是首演阶段,都不可能有口碑,如果剧情简介写得不够引人入胜,就无法吸引观众来看。

这样看来,对新创作剧目的评论,剧情简介就很有必要了,总不能让读者看完评论还觉得云山雾罩,需要自行百度这出戏“到底说了个啥”。但无论如何,剧情不应该占据太大篇幅,像上面提到三千字的剧评有一半是剧情,这样的评论家实在太有点敷衍塞责,对演员和剧团不负责,对读者和观众也不负责。

一半篇幅写剧情,这样的“剧评”真的好吗?

戏曲评论需要总结剧情并推荐给读者,从而吸引读者成为观众;戏曲评论也需要提炼思想和总结不足,从而给剧目创作者更大的启迪。但是,戏曲评论终究不是中学生作业里面的“中心思想”和“文章梗概”,对剧情简介的篇幅,评论家还是要花些心思好好琢磨的。(作者:李想,媒体工作者,《2018中国戏曲大会》总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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