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公安:酒後微信群裡放話“殺人放火” 酒醒後被處罰追悔莫及

隨著各種網絡平臺在社會上的廣泛應用,將自己的生活日常或者有意思的短視頻上傳至朋友圈已成了很多人的習慣。但是,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如果所發表的內容逾越了法律底線,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內鄉灌漲鄉居民賈某就因自己在微信群內發表的不當言論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4月14日,內鄉縣公安局灌漲鎮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一名微信名為“狼行天下”的網友在一微信群內放話,揚言要燒了市政府殺死開發商。民警接報後立即會同網警大隊開展調查。很快查實,“狼行天下”是灌漲鎮一賈姓男子,該男子於2010年在南陽某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並加入小區業主自發建立的小區業主群。14日凌晨,醉酒後的賈某像往常一樣打開微信,業主群裡大家都在閒聊,賈某忽然想起了購房至今尚未拿到房產證,為洩憤,在酒精的作用下,賈某隨即在群裡發表“明天就背一瓶液化氣到市政府,打開放淨燒了市政府就辦成了”、“殺死開發商!解氣”等不當言論,吸引了全群將近500人的瀏覽和評論。

當天上午,民警找到賈某,賈某對自己在微信群內發表不當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在民警的教育下,已經酒醒的賈某認識到自己在群內發表的言語不僅過激而且已經觸犯法律,為自己酒後失言懊悔不已,刪除了其發表的不當言論,並公開在微信群承認了錯誤。(決策探索雜誌 全媒體記者劉振偉 通訊員曾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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