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开业岂能无视“禁燃令”,五人又被处罚!

任性!开业岂能无视“禁燃令”,五人又被处罚!

“禁燃令”实施以来,临朐县公安局加大对辖区“禁燃”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民众普遍反映噪声污染明显少了,日常生活环境安宁平静了。然而,还是有一部分市民,违反规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了环境,给周边居民带来诸多困扰。对此,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任性!开业岂能无视“禁燃令”,五人又被处罚!

4月11日上午11时许,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接到举报:在县城兴隆路某超市停车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现场已清理完毕,民警迅速调取周边视频监控,经过排查,确定了违规燃放者樊某等五人。经询问,樊某等五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原来为庆祝公司开业,樊某会同其他四人在公司前停车场违规燃放了礼炮六箱。根据规定,樊某等五人因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临朐县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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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丁 磊 审 核 | 马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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