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输液药品过期三个月”属实,院长停职

东方网·纵相新闻 综合报道

今天(4月15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发声,确认长安妇保院一孕妇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为过期药品。

目前,涉事院长已被停职,分管副院长被免职。其余8人正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4月11日,孕妇王女士到长安妇保院就诊,医生建议住院输液治疗。第二天上午,其丈夫高先生在第二瓶10%葡萄糖注射液输到一半时发现,该药品在2019年1月就已过期,高先生决定立即终止输液。

“孕妇输液药品过期三个月”属实,院长停职

在值班医师的陪同下,王女士前往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就诊, 检查结果显示王女士体内真菌值已超标。

“孕妇输液药品过期三个月”属实,院长停职

在认定该药品确为过期后,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对区妇保院库房、药房300余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排查,均在有效期内。

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在说明中称,出现此种事件,一是由于药房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三是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葡萄糖注射液在临床应用广泛,在静脉注射时多被采用。若药品过期,可能使细菌含量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按劣药论处。

“孕妇输液药品过期三个月”属实,院长停职

长安区卫生健康局称将持续关注患者健康,并对全区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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