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以舊換新“水分”大

用一輛舊電動車,再補一些差價,就能換到一輛嶄新的摩托車,哪知這車“水分”大,不僅耗油,油表計量也不準。近日,在東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維權室的幫助下,市民王先生獲得3550元退款。

3月22日,市民王先生在城區某摩托車專賣店以舊換新的置換活動中,用舊電動車換了一輛新的摩托車,當時舊車回收價500元,王先生另加3300元把新車騎回家。騎行幾天後,發現新車油表計量不準且油耗超過同等排量摩托車的耗油量,於是王先生找到商家希望退貨,商家堅稱摩托車無質量問題。僵持之下,王先生向東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維權室投訴。

維權室兩名工作人員接訴後,立即聯繫雙方到門店現場調解。王先生提交了電動車的抵押收條及追加的購車單據,並再次陳述了上述事實。經工作人員現場見證,摩托車確實存在油量表計量不準的問題。在事實面前,商家表示可以協商,但需要向廠家反饋情況。

3月27日,維權室工作人員和王先生再次來到門店瞭解反饋結果。商家表示三包期內因消費者原因需退貨的,需承擔一定的折舊費。最終,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商家扣除折舊費250元,為王先生一次性退款3550元。(記者胡燕 通訊員王偉 李仁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