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告

和田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最大限度搜集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针对性、时效性,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17类举报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以民族、宗教为“幌子”,实施欺行霸市、干扰农村选举、开展非法讲经、宣扬极端主义思想、实施宗教极端活动的犯罪团伙;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群众,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非法方式,排除异己,干扰破坏农村基层选举,扶植、控制“村官”充当代理人,为组织利益保驾护航,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村官”和宗教恶势力;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等职能相关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及其他犯罪团伙、人员提供保护行为的,或包庇、纵容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5、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团伙;

6、在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违法犯罪团伙;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团伙;

9、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10、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帮派势力;

11、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12、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13、以高薪引诱招募员工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14、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5、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非法、民间、组织传销等手段欺骗群众,或以就业、找工作等为由,侵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构成犯罪的;

16、组织、强迫、威胁、胁迫、教唆、传授犯罪方法等手段从事违法犯罪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

17、其他涉及黑恶违法犯罪,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二、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

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无正当经济来源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三、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和田地区公安局扫黑办举报:0903-2087705

地区公安局:穆警官18690336283,杨警官18690339739

和田市公安机关:帕警官13179893222,王警官15009035000

墨玉县公安机关:郑警官13899460609,买警官13809984034

和田县公安机关:买警官13579680326,谷警官13565536800

于田县公安机关:买警官13179898282,李警官15209037188

皮山县公安机关:阿警官15001513827,王警官18719953001

策勒县公安机关:陈警官17399551158,吐警官13809980125

民丰县公安机关:刘警官15009030218,艾警官13999439810

洛浦县公安机关:童警官13070083860

来信举报:新疆和田市和墨路318号刑侦支队重案大队收,邮编848000。

直接举报:到各县市公安局、派出所及便民警务站举报。

四、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办,法院以黑恶案件进行判决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予以2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政法机关发布的黑恶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属于普通涉恶案件的给予500元至2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举报内容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案件侦破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酌情追加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的,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的权利,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我们将对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扫黑除恶,你我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扫除社会黑恶势力,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和田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0日

和田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通告

◇和若铁路传来最新消息!135乡道大桥0号台首桩正式开钻......

◇库尔班·吐鲁木和他的后人永远不忘党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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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3月,和田接待国内游客42.10万人次,旅游收入6.04亿!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及和田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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