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案女方提起民事訴訟,從5000萬到5萬的“仙人跳”

從2018年8月份明州案第一次被曝至今,儘管美國檢方對劉強東認定為"無罪",但每當這件事的熱度有降低的趨勢時,總會有人出來添把火。而此次的"爆料"更像是明州案女方孤注一擲的舉動。

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4月16日,美國明尼蘇達大學一名學生嚮明尼阿波利斯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劉強東和與京東均列為被告,並索求超過5萬美元的賠償金。

明州案女方提起民事訴訟,從5000萬到5萬的“仙人跳”

從刑事訴訟到民事訴訟,是維權還是圖財?

該事件發生的時候,女方第一次報案,明州案被確定為刑事案件,而經過美國檢方的確認對劉強東認定為"無罪"。經過了這麼長時間,事情稍有冷卻,女方又提起民事訴訟,賠償金也從5000萬美金變成了5萬美金,這一系列的操作並不像是在維權,而更像是最後一搏的斂財行為。

其實在案件剛剛被爆出的時候,女方就很聰明的利用輿論導向博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利用路透社等媒體爆出案件"細節",從而引導輿論走向。如今又主動爆出自己的名字和學籍等信息,更像是一種博取同情的行為。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涉事女生不斷違反警方和檢方規定,利用美國媒體爆料細節、加之全球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以博取同情,為即將到來的民事訴訟做足輿論準備,同時達到給司法施壓的目的。

而如路透社一類的媒體,在沒有得到事實證據的時候,就憑藉女方的一面之詞對劉強東"定罪",甚至引導輿論偏向於女方,這種行為是不道德也是不合規的。而僅靠一面之詞就能將輿論引向有利於自己的女主,也不可謂不狡猾。

早早找好代理律所,難道是有備而來?

其實這起案件的另一個疑點也昭示了這起"強姦案"的真實面目實為"圈套"。在案件剛剛被爆出的時候,該女生就早早為自己找好了代理律所。但其實,受害者在進行刑事訴訟的時候是不用請律師的,因為會由控方提供。

"一般請律師是希望在刑事案件審理出結果後,獲得民事的賠償。刑事的賠償非常低,可能是一千元到五千之間,但民事的賠償就沒有上限,可以非常高,例如,受害人可以稱,自己名譽受損,影響就業等等。" 明尼蘇達州華人刑事案件律師周東發曾這樣說道。

其代理律所的背景則更加印證這種說法。據報道,涉事女生的代理律所為Florin Roebig律師事務所和杭劍聯合律師事務所(Hang & Associates)。Florin Roebig律所擁有超過30年曆史,是著名的結果導向律師事務所,主要職責是爭取最大賠償金額,按照通常的理解也就是最大限度的"要錢"。成立至今已累計為客戶贏得超過10億美元賠償。杭劍聯合律師事務所位於紐約,主要業務領域包括勞資糾紛、歧視和騷擾。

由此看來,明州案由刑事案件到民事案件,更像是該女生步步遞進的連環套。而無論是推波輿論導向,還是提早找好律所應對等,以上種種,都很可能導致美國的司法機關在承受巨大壓力時甚至不敢做出決定。這樣說來,曾經的"被害人"倒更像是掌控全局的幕後高手,而面對這一局面,京東律師也明確回應"起訴沒有事實依據"。

要知道,輿論既可以"眾口鑠金"又可以"眾口成泥",一旦"輿論"被情緒裹挾 ,便會成洶湧的暴戾之氣,瞬間吞沒正處於輿論中心的人。因而,理智面對輿論,相信法律事實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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