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開始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你熟悉的地方可能要改名了

近日,省民政廳、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廳局聯合印發《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甘民發〔2019〕11號)。《實施方案》的出臺明確了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的目標任務、工作原則、方法措施、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為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有序推進提供了制度保障。

《實施方案》明確,成立以省民政廳廳長為組長,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甘肅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由六廳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為成員,並確定具體了工作聯絡員。領導小組的成立,規範了工作程序,明確了部門職責,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六廳局職責分工,突出了職能特色,強調了協同配合,確保形成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合力,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採取聯合執法方式堅決予以清理整治,保證了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有序推進。

《實施方案》明確和細化了“大”、“洋”、“怪”、“重”類型含義、表現形式、認定原則和標準、政策法律依據等內容,並舉我省實例說明問題。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主要是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對標註不規範地名的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誌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範地名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清理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範地名。對清理整治範圍、內容等進行分門別類,對易混淆、易誤解的地方進行了區分和註解,通過這種形式讓各級工作人員能夠看得懂、分得清、富有實踐可操作性,確保全省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紮實有效。

《實施方案》的出臺,有利於加強和保護地名普查成果,進一步建立健全了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了普查成果轉化的社會價值和利用價值,對我省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通過持續推進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不斷淨化地名環境,延續地名文脈,進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切實發揮地名在繁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主要任務如下:

(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對居民點、大型建築物(房屋、亭、臺、塔、廣場、體育場)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加快“道路、街巷”標準地名編號上牆工作。

(二)清理更新不規範地名信息。對標註不規範地名的各類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誌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範地名信息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登記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

(三)規範使用標準地名。清理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範地名;加強地名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依託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及時為社會提供準確便捷的標準地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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