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佔座打砸壟斷商家小龍蝦供應,溫州三人因強迫交易獲刑

通過佔座、恐嚇、打砸等手段強行向商家售賣小龍蝦,先用優質樣品取得商家同意,形成合作關係後供應劣等貨,商家要終止合作,就到店內暴力威脅,甚至持刀威脅——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4月17日從溫州市中級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二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許某、高某犯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的刑期。

2018年4月13日,溫州鹿城區一家餐飲店的一名服務員被打,打人男子許某是小龍蝦供應商,事發前多次到該店談供貨合作,均遭拒絕。事發當天許某再次到店內,見店主不在,便動手毆打服務員,還有打砸行為。警方偵查發現,該案背後是一個通過強迫交易牟取暴利的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有陳某、許某、高某。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20餘家餐飲店被他們壟斷小龍蝦供應,附近農貿市場的小龍蝦攤販被禁止銷售。隨後,陳某、高某、馮某先後落網。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起,被告人陳某、許某、高某等通過一人一桌佔座方式糾集人員阻礙商家正常經營,強迫多家餐飲店購買其銷售的小龍蝦。僅2017年4月至6月,三家餐飲店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的小龍蝦貨款就達9萬多元。2017年4月起,他們以威脅、打砸的方式,強迫鹿城區多家水產攤位的攤主從他們那裡購買小龍蝦,致使上述被害人被迫接受供應或不再經營小龍蝦,強迫交易金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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