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查處“不作為”官員21人!

4月16日,晉城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9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多名幹部被指不作為,21人被處分。

晉城查處“不作為”官員21人!

一、市教育局部分幹部不作為問題。

晉城市民辦普通高中普遍存在違規招生問題,市教育局原局長茹剛縱容放任,在按照省教育廳統一部署檢查後,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在2016年山西省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啟用後,民辦普通高中違規招收的學生無法註冊學籍,對此,市教育局僅對部分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校長進行約談,仍未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導致2016、2017級無學籍學生家長多次到省、市有關部門群體上訪並引發網絡輿情,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2019年3月22日,市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茹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教育局原調研員秦三廣和黨組成員、副局長鬍鐵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9年3月15日,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紅衛,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張曉鴻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二、市司法局部分幹部在駐村幫扶工作中作風不實問題。

市司法局落實駐村幫扶工作不到位,駐村隊員沒有全脫產駐村;2019年1月,駐村第一書記和3名幫扶責任人變動後,該局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充實,導致幫扶責任人出現空崗,幫扶工作出現斷檔。

2019年4月10日,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宋書平受到談話提醒處理,分管此項工作的黨組成員、副局長高永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三、市住建局部分幹部在行政審批事項中不認真履職問題。

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住建局辦理的162件審批事項,均存在“體外循環”問題,辦事人員需先行到有關科室進行“預審”後,才能到政務大廳窗口進行登記和受理,受理之後辦事人員還需再回到局內相關科室進行審批,辦事窗口成了“收發室”,造成不良影響。

2019年4月10日,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郭明太受到談話提醒處理,分管此項工作的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原明碧和原副局長靳海峰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由市紀委監委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處理。

四、市衛健委部分幹部在行政審批事項中不認真履職問題。

2018年7月19日至12月4日,市衛健委受理的9件醫療機構設置審批事項中,工作人員採取“先點後批”的方式,將5件超時辦結件,全部變成了“按時辦結件”;

2019年1月1日至3月26日受理的59件審批事項均採用“先填後批”的方式,先行填好各環節的辦結時間,不管事項何時辦結,都按預先填好的辦結時間進行籤批;部分“醫師執業證書核發”“護士執業註冊”事項存在“體外循環”問題。

2019年4月10日,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樊林奎受到談話提醒處理,分管此項工作的調研員董良全和黨組成員、副主任原沁霞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由市紀委監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處理。

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黃華街工商所黨支部書記、所長薛海生履職不力、不作為問題。

2019年3月15日,城區紀委檢查發現,黃華街工商所在“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中,學習內容明顯缺項;該所黨支部書記、所長薛海生藉故不參加局、所召開的警示教育月部署會;該所還存在工作人員對待辦事群眾態度冷漠、推諉扯皮問題,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另外,薛海生還長期存在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2019年4月9日,薛海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免職處理。

六、沁水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建庭,自來水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張李拴,水資辦主任張衛東不作為問題。

2019年春節期間沁水縣水務局、自來水公司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應對縣城缺水問題,也未對網絡輿情加以關注,導致縣城部分片區間斷停水,給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2019年2月28日,劉建庭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張李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澤州縣二輕局工作人員趙瑜林、老齡辦工作人員董巍在發放老人高齡生活補助過程中履職不力問題。

澤州縣在發放2014、2015年老人高齡生活補助時,縣二輕局工作人員趙瑜林未上報該單位下屬企業6名人員已死亡的情況,縣老齡辦工作人員董巍未進行審核,就照舊制作了發放表。發放過程中,因趙瑜林和縣老齡辦交接手續不完善、賬目混亂,致使多發放的上述6人10800元資金不知去向,造成公共財產損失。

2019年3月20日,趙瑜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董巍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八、陵川縣古郊鄉教育辦公室報賬員丁海軍在結對幫扶工作中不作為問題。

2017年以來,丁海軍在脫貧攻堅中作為貧困戶郎某某的幫扶責任人,履職不力,不進村、不入戶、不走訪,對幫扶對象已經去世一年多的事情毫不知情,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2019年3月22日,丁海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九、陽城縣民政局社會保障股股長李曉波在救災物資管理過程中不作為問題。

李曉波任陽城縣民政局社會保障股股長期間,未制定陽城縣救災儲備物資管理辦法,未建立救災物資管理臺賬,未對接收的救災物資進行質量驗收和抽檢,未對潞錦工貿有限公司代儲的物資進行入庫檢查,救災工作存在重大隱患。

2019年3月29日,李曉波受到政務警告處分。(三晉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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