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燒圓明園?直接問當事人吧!法國:我沒燒

首先,向天大喊三聲:劫掠圓明園的不是”八國聯軍“、不是八國聯軍、不是八國……

一個半世紀以來,英法聯軍宣稱為報復人質遭虐殺,而決意焚燬圓明園,在海外早已是歷史常識。中國史學界對此也人所共知,但許多學者指“人質事件”只不過是焚燬圓明園的藉口。

參觀過圓明園的人都知道,被毀地非常徹底,不是費盡人力、使用軍火而不能完成。一直佔領北京城的軍隊又有何必要非此不可呢?用中國人習慣的問法就是:“搶就搶了,幹嘛燒呢?”

以下是根據當時新聞、傳記、回憶錄、奏摺、照會、官文等,對幾位關鍵當事人的模擬採訪。文末附有文獻出處,以便歷史愛好者查詢。


為何燒圓明園?直接問當事人吧!法國:我沒燒


問:圓明園到底是誰下令焚燬的?請英國對華全權專使額爾金勳爵、法國對華全權專使葛羅男爵回答。

葛羅男爵:你問“焚燬”,那不是我下令的。法國士兵的確最早進入圓明園,10月7日吧,失控的士兵開始搶掠財物,一些宮殿起火。英國士兵也加入了我們。後來我們已經申明軍紀,集中管理這些“戰利品”。

但要說完全焚燬,那是10月17日開始的,不是我下令的,而且我也明確反對。我們既然已經告訴士兵劫掠是不對的,怎麼能又下令焚燬呢?

額爾金勳爵:是我。葛羅男爵不同意,我們幾乎吵起來,但焚園是我堅決要做的。

《葛羅男爵致額爾金爵士書》,《第二次鴉片戰爭》(二);

《寶均奏清漪園靜明園為洋人土匪搶掠請將郎中文明議處摺》《奕訢桂良文祥奏洋人佔據圓明園現退至盧溝橋駐紮摺》,《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七);

Allgood,China War 1860,p.84.;

Tulloch,Recollections of Forty Years’ Service,pp.117-118.

問:你們搶都搶了,為什麼要還要徹底毀滅這座園林?

額爾金勳爵:為了報復清國皇帝不守《天津條約》規定的通商條款,以及他們無故扣押我的和談代表並虐殺我的同胞,必須給皇帝一個深刻的教訓。這個在我們於10月17日焚園當天張貼的告示裡寫得很明白。

“宇宙之中,任何人物,無論其貴如帝王,既犯虛偽欺詐之罪,即不能逃脫其應有之責任與刑罰。茲為責罰清帝不守前約及違反和約起見,決於九月初五日焚燒圓明園。所有種種違約行動,人民未參與其間,決不加以傷害,惟於清室政府,不能不懲罰之也。”

(《第二次鴉片戰爭》(二),第400頁)

問:為了報復幾個人質被殺就“焚燬圓明園”,還說這樣可以只懲罰天子,不殃及無辜平民,請解釋一下您這邏輯?

額爾金勳爵:作為女王的全權專使,我不能保護非參戰人員,對女王無法交代,對死者家屬無法交代,對外交部、對議會,對英國公眾都無法交代。

我們派出去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且是非戰鬥人員,回來的是飽經摺磨的面容和血肉模糊的軀體,死者的袍澤弟兄們群情激憤,要求報仇。有的將領要洗劫京城,有的要吊死北京的每個官員。

我說過,要想取消毀壞圓明園這件事,若單要求賠款,在這種擾亂的情形中,中國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筆款項。其次,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壞和約的人們,一些可憐的屬員,也許要呈現出來,作替身了。假若要求僧格林沁本人,中國政府大約不能答應,更決不能實行。尋思推繹的結果,只有毀壞圓明園,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這種責罰。僅降在清文宗本身,與人民無關。

(《Henry Knollys紀事》,《第二次鴉片戰爭》(二),p.403;

Tulloch,Recollections of Forty Years’ Service,p.117)

問:到底有多少被扣代表團成員遇害?外界傳說是39人?能提供死者名單嗎?

倫敦新聞畫報:根據使團和聯軍的彙報綜述,包括額爾金勳爵的秘書兼談判代表巴夏禮和羅亨利在內,英國人26名,12死13傷1失蹤;法國人13名,6死6傷1失蹤。

10月8日,巴夏禮、羅亨利,5個法國人和1名錫克騎兵獲釋,他們所受的待遇最好,沒有死人。

12日-16日,還有四批被扣人員和裝著遺體的棺材被送回,他們就沒那麼幸運了:

1、迪·諾曼先生、安德森中尉,以及5名錫克長矛槍騎兵被關在一起。安德森、1名錫克兵、諾曼先後死去。死因是食物不足,手腕被捆綁太緊而供血不足。12日被送回。

2、3名法國人,5名錫克兵被關在一起。兩名法國人迪貝和坎博斯,及1名錫克兵死去。也在12日被送回。

3、《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龍騎兵菲比斯、1名法軍炮兵上校、4名錫克兵被關在一起,只有兩名頑強的錫克兵倖存。4具遺體在16日送回。鮑爾比先生的遺體支離破碎。

4、還有三名法國人和四名錫克兵我們所知不多,只有7口棺材在17日送回聯軍指揮部。

至今還有兩人下落不明,布拉巴松上尉和法軍翻譯——盧克修道院院長德樂神父。英國使館正繼續尋找他們的下落。

(The Fate of The Prisoners,The Peace with China,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1861.1.5, p.20-21;

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85-686頁)

問:《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被分屍了?是肢解還是?

錫克士兵:我是和鮑爾比先生關在一起的長矛槍騎兵。鮑爾比最早死去,我們永遠懷念他對這場戰爭的精彩報道;菲比斯最後死去,臨死前他還鼓勵我們保持勇氣,救援很快到來。

鮑爾比先生在我們來的隔天就死了,死於手腕處長出的蛆;有人替他穿上灰色格子布。他的屍體擺在那裡將近三天,然後隔天它被綁在一根橫樑上,丟到牆外餵狗和豬。

鮑爾比沒有被肢解,我猜測是遺體是被啃食後變得殘缺破碎的。

(Deposition of Bughel Sing,sowar,1st troop Fane’s Horse;and also of sowar Khan Sing,of the same regiment,” quoted in Loch,Personal Narrative,p.165;

裴士鋒(Stephen R. Platt) 著 黃中憲 譯 譚伯牛 校對. 《天國之秋》 )

問:失蹤的兩個人後來找到了嗎?

錫克士兵:我們到達一座小廟時,看到了那兩人,他們可能是來交涉的。

威妥瑪:我是額爾金勳爵的翻譯和秘書官,後來任駐北京漢文參贊,在戰後創設北京公使館的一年裡,布拉巴松中尉的父親找到北京,抱著渺茫的希望尋找親人。公使館也盡全力拼湊線索。

據幾個清軍士兵回憶,八里橋戰役後,長官命令他們殺死俘虜。有中國教徒看到,兩個俘虜被帶出八里橋2英里外的小寺廟,被斬首。

我們到被指認的地方尋找,只找到一個腐爛的頭骨,幾塊附帶血肉的骨頭,一件牧師袍,一條藍色褲的褲筒。又發現明顯屬於香港製造的英軍黑色編帶。

我們相信二人確已遇害。但布拉巴松老先生不接受,還在繼續尋找。

([英]芮尼 著,李紹明 譯,《北京與北京人(1861)》,國家圖書館出版社,p99.)

問:有請倖存者們講述,你們受到了什麼虐待?

錫克士兵:我們被押到園子附近的帳篷,每頂帳篷關六個人。諾曼先生、鮑爾比先生、安德森先生,以及我們所有人的胳膊和雙腿被反綁,在我們被綁的部位倒水,繩子變幹後,就越捆越緊。

我們被提起來,吊在院子裡,日曬夜凍三晝夜,不給食物。三天裡,上百清國人來瞧熱鬧,還有官員.我們一要水喝,就被士兵暴打;一要吃的,他們就往我們嘴裡塞髒東西。他們還用馬靴踢我們的頭。鮑爾比和安德森就是這幾天死的。安德森相聲請求我們去咬他的繩索,清國人把我踢開了。

三天後,我們脖子和手腳帶上鐐銬,在馬車裡走了兩天,被押送到山區的監獄。

一個法國人被劍砍傷頭部而死,還有兩人因為傷口生蛆、肌肉壞死而喪命。

清國監獄的犯人對我們很好,幫我們擦洗傷口,還把自己的吃的分給我們。

(Horrible treatment of the English prisoners, New York Times, Dec 28,1860,2:1)

問:聯軍說的虐待人質,清國官員你們怎麼解釋?

刑部尚書趙光:夷酋巴夏禮等九名,解交刑部。陸續拿獲英法兩國文武兵將三十餘人,分別送往昌平、密雲、房山各州縣。予提牢司獄各官,令官役禁卒小心防守,不可凌虐為要

武備院卿恆祺:昔年在粵,巴參贊亦曾義釋吾,吾受親王之託,看望巴參贊,除去鐐銬,閒話往西,禮送高廟,東麟堂承辦餚饌,吾為備鋪蓋,成琦帶兵為之巡護,便宜商議合約。

(趙光,《趙文恪公自訂年譜》,p140;

劉毓楠,《清咸豐十年洋兵入京之日記》,p180)

問:巴夏禮先生,據說您受到了款待?您怎麼看?

巴夏禮:首先,我打著白旗來和平談判,卻在返程彙報專使的路上被攔截拘押,這一點無論如何都不能算善待。

9月18日,清軍士兵撲向我們,把我們拖過河,猛扔在僧格林沁親王面前,按著我跪下,在他馬下的塵土裡磕頭。我說,抓我沒用,我就是給聯軍寫信,他們也不會退的。

然後我和羅亨利被帶上鐐銬,輪番審訊,威脅要對我動刑。我藉機索要水喝。繩子綁得太緊,雙手腫大。然後投進一座刑部普通牢房,用最重的鐵鏈子拷住脖子和手腳。一個牢頭辱罵嘲弄我,但其他犯人對我少有不敬。

他們給我定的罪名居然是“謀反”。

9月22日,恆祺來探視我。9月29日,我們被轉移到一座寺廟的院舍,待遇尚可,我才答應恭親王,用漢文寫信給城外的威妥瑪,告訴聯軍稍緩攻勢,便可放人。但我也在一旁標註了幾行英文,威妥瑪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威妥瑪:對此我無可奉告。

Mr. Parker's Imprisonment, The Peace with China,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1861.1.5;

Stanley Lane-Poole,Sir Harry Parkes in China,Published 1901;

《巴夏禮給威妥瑪函》《奕訢等由奏已委恆祺取得巴夏禮漢字信函片》,《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七)

問:請問清國代表,為何要扣押談判代表?

怡親王載垣:合議將成之時,巴參贊復欲進京面聖,拒跪見天子,此事關係國體,萬難允許。破局已定。

僧格林沁:聖上有旨,“事已決裂,應將巴夏禮等羈留在通”。與夷人交戰,四戰而三敗。夷人據大沽,假意退兵,又進通州,巴酋系謀主,擒賊先擒王。咎由自取也。

(《載垣穆蔭奏巴夏禮照會須親遞國書摺》,《僧格林沁瑞麟奏巴夏禮被獲英兵進攻我兵退守八里橋摺》,《載垣等又奏巴夏禮復欲令僧格林沁退兵已知照大營將其擒獲摺》《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七))

問:請問恭親王,為什麼遲遲不釋放代表團被扣押人員?

恭親王奕訢:本親王前經派員以禮優待貴國巴參贊,並與妥商辦理續約蓋印畫押各事宜後,即可以禮送還貴國之人,屢經知照貴國,是待貴國不為不厚。

(《奕訢為同意英法軍強佔安定門但須明定章程給英法照會》,《第二次鴉片戰爭》(五))

問:額爾金勳爵,你對焚園後悔過嗎?

額爾金勳爵:圓明園宮殿之為要地,人所共知。毀之所以予中國政府以打擊,造成慘局者為此輩而非其國民,故此舉可謂為嚴創中國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額爾金書信和日記選》,《圓明園劫難記憶譯叢》,中西書局;

《Henry Knollys紀事》,《第二次鴉片戰爭》(二))


歷史比現實更糟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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