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從1883年到1884年,中法兩國因為越南問題爆發的戰爭,使得大清國在戰爭和外交上都處於被動局面。雖然李鴻章與法國人福祿諾匆匆簽訂了《中法簡明條款》,但這這個條約,法國政府不滿意,於是雙方又再次展開了談判,清廷也只好委託英國人赫德主導談判。因為越南問題面對中法談判,赫德很希望清廷在最大程度上作出讓步,以便使他的斡旋能夠獲得成功。當然,他希望清廷妥協,也與法國借1884年襲擊清軍事件,史稱觀音橋事件,咄咄逼人有很大關係。在赫德奉命進行斡旋之時,法國艦隊已經開進福建閩江口,法國新任公使巴德諾在上海聲稱,如果清廷不接受法方提出的要求,法國將執行謝滿祿7月12日在北京提出的最後通牒,及法國以武力佔領沿海一二港口作為賠款的“抵押品”。[1]

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本文根據《晚清官場的洋大人》改寫

此間還有一件讓清廷尷尬的事兒。根據法國政府的任命,法國新任公使巴德諾在1884年7月9日已經達到中國,可是他到中國既不呈遞國書,也不到北京交涉,而是滯留在上海。這顯然是在製造僵局,總理衙門沒辦法,只好求助於赫德。讓赫德前往上海進行斡旋,充當中法和談的調解人。赫德在前往上海的路上,他想起七年前,也是盛夏時節,他尾隨威妥瑪一路追到了上海,“相機挽回”因馬嘉理案引起的中英外交爭端,使英國從《煙臺條約》中獲利不少。赫德心中暗暗希望能夠通過與巴德諾的共同努力,使他這次介入的交涉再次獲得成功。

7月14日,赫德在上海兩次會晤巴德諾,尋找打破僵局的辦法。7月16日,赫德將巴德諾的要求報知清廷:所有法國軍需等費,必須由中國賠償。中國如果不答應,則法國方面按照本國末議(即哀的昧敦)之文,佔據中國某處地段為質,除了加大軍事行動外,對於法國採取軍事行動期間增加的費用,中國也要悉數賠償,並將中法需要交涉的事宜全行議妥。

法方為什麼這樣囂張地利用“觀音橋事件”這樣細小的衝突來勒逼中國賠款呢?原來是福祿諾從中國返回法國時,曾向法國政府作了一個極端貶低中國國力的報告:“中華帝國財政上已遭到極大危機,因急辦無價值的軍備上的開銷,海關的存款已盡,商務已告停頓;中國銀號在破產後都關了門;國營的大公司,開平的煤礦及招商局,均完全破產,政府不能彌補二百萬銀兩的借款;全國各省的半數,均遭受水災及饑饉摧殘;南方發生武裝的暴動,反對官吏特別徵收稅款的辦法。”[2]

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法國報紙上刊登的畫家埃帕克希望中法戰爭和解的漫畫,題為《與中國和解》

福祿諾的報告,給法國的激進分子們這樣一種感覺,大清是不堪一擊的,只要出動少量兵力就可以讓清朝的軍隊投降,所以才像打了雞血針似的不惜借“觀音橋事件”來挑起事端。

這樣,法國則一面繼續向清廷勒索賠款,一面做擴大戰爭的準備,以迫使清廷就範。此刻的李鴻章雖然被指責,但他仍然把希望寄託於外交的努力。他在7月中旬又給朝廷上了一道奏摺,慫恿朝廷接受法國人提出的賠款議和條件,說戰端再開,形勢難料,“戰後亦必賠償,為數甚巨”[3]。

這個奏摺使得慈禧太后更六神無主了,總理衙門的官員們也不知所措。1884年7月16日的《申報》報道了總理衙門的忙亂情形:總理衙門的官員們每日裡為戰與和之事已經無計可施了,根據從北京傳出來的消息,清廷的意思“如法仍照前訂草約,情願不索兵費,則可重訂約章,或竟將諒山守卒先行撤退;如果堅要賠款,則我國惟有以兵戎相見。”[4]從這個報道也可以看出,清廷在慌亂之中已經認識到戰端可能又要重啟了。

根據赫德與李鴻章各自所說的情況,醇親王奕譞指示總理衙門作出這樣的答覆:一是表示可以撤軍;二是撤軍的時間表,清廷將派兩江總督曾國荃前往上海與巴德諾商談。

交涉中法越南問題,朝廷本來是授予李鴻章全權的,但《簡明條款》的簽訂,朝廷中斥責李鴻章的聲音很大,特別是左宗棠等主戰派認為李鴻章喪權辱國。如此情形,慈禧太后、醇親王奕譞為了避嫌,也不可能讓他出面,況且曾國荃也是一個主戰派人物,這等於堵住了主戰派的嘴。

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法國總理茹費理像

曾國荃能改變局面嗎?作為曾國藩的親弟弟,一個舞刀弄槍的人,外交談判實在是趕鴨子上架,況且,他在交際場合很不善言談。李鴻章知道他的這些缺點,竟然建議他相機行事,“無論曲直,求恩賞數十萬以恤傷亡將士,似尚無傷國體”[5]。曾國荃作為一個武將,實在是沒有多少心機,他竟然認為李鴻章的建議有一定道理,聽從了他的建議。

聽了李鴻章的建議,曾國荃也很希望儘快有個了結,他和赫德一樣認為,可以接受法國人提出的賠款要求。在正式談判之前,赫德就向總理衙門提出建議:第一,清廷先承諾賠款;第二,賠款數目由與中國定有條約的三個國家商定,這三國由中法兩國各請一國,再加上由 所請兩國公請一國組成;第三,曾國荃所有談判中的計劃和辦法都應與他事先“商量”。[6]

對於賠款之議,清廷一直是持反對態度的,認為觀音橋事變中,中國事本理直,不願向法人賠款,對赫德所提“償款萬不能免,而名目可不拘定”的主張也不以為然,還搬出德璀琳向赫德施壓:“德稅務司在津襄辦定約,中外稱其能事,若總稅務司不能據理力爭,致法人強中國以必不能從之事,一旦開釁,該總稅務司平日聲名,必因此頓減”。[7]

聽到這樣的話,赫德既尷尬又無奈,很有些黔驢技窮的意味,但他還是與曾國荃協商,把“賠款”改成給法國傷亡軍隊的“撫卹”,由曾國荃答應給法方“撫卹”銀 50 萬兩(合350萬法郎)。巴德諾以為數太少斥為“笑柄”,清廷聽說此事後,嚴厲斥責曾國荃等人。法國則一面堅持勒索賠款,一面訴諸武力。

談判陷此僵局,讓慈禧太后和掌控總理衙門的醇親王奕譞都感到左右為難。受命幫助斡旋的赫德也感到精疲力盡,他於7月26日在上海給金登幹打電報說,“我在此亦費盡心力,但絕無成功之望”。[8]赫德斡旋的失敗,還因為當時英法兩國在海外殖民地的問題上矛盾重重,特別是埃及的宗主權問題,使得兩國幾乎到了撕破臉皮的地步。這樣的局面,也為赫德的斡旋蒙上了一層陰影。

上海談判破裂之後,赫德懷著無奈的心情回到了北京,他因此也對法國怨氣重重。7月30日,他在給金登乾的信中寫道:

在過去幾周,我工作極為緊張,煩惱焦慮,以致身心交瘁,但是仍然一事無成。法國不肯放棄貽款,而中國堅決不肯償付賠款。停戰期限今天已期滿,孤拔明天就要開始行動。正義全在我們這邊,而目前法國在實力上佔優勢。如果我們最後是勝利者,我不會感覺奇怪,但這次戰爭所能造成的災難將是巨大的,在中國的外國人也將由於戰爭而免不了遭受危險和損失。償付賠款而避免戰爭是得策的,我正是為了實現這目標而辯論和活動,但我的同情卻屬於中國的主戰派,他們決心不為威嚇和侮辱所屈服。[9]

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觀音橋事件後,法軍要強行進入北圻

而此時,法國要求清廷賠償沒有達到目的,便決定使用戰爭的手段了。8月5日,法艦開始襲擊基隆。得到戰報的慈禧太后趕忙召見奕譞,她說到中法局勢,竟然先自落下淚來:“不願再經咸豐故事,但亦不願大清江山由我而失,由我示弱。”

奕譞見眼前這個專權的女人竟然向他哭訴,感到應該給他奠定信心,就說:“堂堂天朝,兵多人多,是可以同法夷打仗的。”慈禧又說:“要打就打到底。”

與醇親王會面後,慈禧又召見御前大臣、軍機處、總理衙門、六部九卿和翰詹科道官員一起商量辦法,說“和亦後悔,不和亦後悔。和就示弱,不和會割地賠款而且損傷不少,或許引起內亂而且亦賠不起”[10]。

李鴻章在電報中認為應該接受條件,不然戰後敵人會索要更多的賠款,左宗棠當即表示了反對,認為中國不能永遠屈服於洋人,與其賠款不如拿賠款作軍費。

慈禧太后接受了左宗棠的建議,認為關鍵時刻還是要靠左宗棠這匹老馬來扭轉局面,便含著淚把左宗棠誇獎了一番,然後宣佈退朝。慈禧太后接受左宗棠的建議,準備與法國開戰。李鴻章很擔心大清再次戰敗,局面難以收拾。他回到天津後,於8月23日致電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要他在樞廷活動,“設法迴天”。不料就在當天,法國艦隊在馬江突襲福建水師,炮轟船廠。8月26日清廷下詔對法宣戰。

法國:中法海戰,中國須賠償法國軍費。如不答應,則佔據中國地段

光緒年間的《申報》

清廷宣佈對法作戰,慈禧太后此時果斷地支持了戰爭。清廷敢於向法國人宣戰,這是令法國人沒有想到的。因為在這場索賠與反索賠的鬥爭中,法國政府過高估計自己的軍事力量,過低估計大清王朝及中國人民反對外國侵略和訛詐的精神與決心,結果碰了個大釘子。大清宣了戰,戰爭的走向會是什麼樣子呢?慈禧太后心裡沒底,法國人心裡也沒有底。

在中法戰爭的隆隆炮聲中,赫德仍在關注著局勢的進展,他對於法國挑起戰爭的行為開始感到憤恨,以至於他不免也發出詛咒了:“中法和談,中國拒付賠款的決心,法國的缺乏耐性,並且採用威脅和戰爭手段,這些使我的調解企圖從開始就沒有希望,而最後趨於失敗。至於法國在基隆、福州的行徑,我只能稱之為一連串惡毒的、不必要的、不公正的、毒辣的屠殺!我深信老天將給他們以報應。”他繼續譴責法國的野蠻侵略行徑,讚佩中國士兵的英勇,並說,“選擇戰爭,法國政府的行動很愚蠢,法國海軍的行為太殘酷狠毒。法國在福州雖然取得了一次所謂的勝利,但那天真正的榮譽應當歸於可憐的戰敗者(中國),他們雖沒有策略足以抵禦敵人配合得很好的進攻,但他們奮戰到底,並且和燃燒著的、滿被槍彈洞穿的艦船同歸於盡!

”赫德還說:“我的錯誤是錯估了中國的持久力量。這裡確實還沒有絲毫的驚恐和動搖的跡象,相反,作戰的決心倒是日益增強。”[11]此刻,赫德對法國人充滿了憎恨之情,當然有利益的成分,在他看來,正是法國的要索,使得他的斡旋不能成功。赫德在這種憤憤的情緒中,也在尋找著重新介入斡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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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盧漢超:《中國第一客卿:鷺賓·赫德傳》,第126頁。

[2]廖宗麟:《中法戰爭史》,第412頁。

[3]董叢林:《李鴻章的外交生涯》,第78頁。

[4]廖宗麟:《中法戰爭史》,第408頁。

[5]苑書義:《李鴻章傳》,第272頁。

[6]盧漢超:《中國第一客卿:鷺賓·赫德傳》,第126頁。

[7]王彥威、 王亮編:《清季外交史料》王敬立校,第一冊,卷四十二,第13頁,總第760頁。

[8]中華國近代經濟史資料叢刊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47頁。

[9]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赫德、金登幹函電匯編1874—1907》第三卷,第584頁。

[10]苑書義:《李鴻章傳》,第272頁。

[11]王宏斌:《赫德爵士傳:大清海關洋總管》, 第227、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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