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其13歲時目睹母親被人砸死,22年後除夕夜連殺仇家3人, 你怎麼看?

汪少山


●張扣扣,這個人為母報仇,算是個有血性的漢子,可是,憤怒不該凌駕於法律之上啊!

二十二年前的案子已經塵埃落定,法院也給出了相應的判決:判處王正軍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5萬,可是因為經濟能力不允許,最後只處罰金9639.3元。

可能是不服這個判決,張扣扣懷恨在心,在22年後的2018年除夕抓住機會實行復仇。

雖然目睹母親被打死,會造成一輩子心靈傷害,但一次性就結束了三條鮮活的生命,無論怎麼說也已構成重罪,雖然他在現場有意放過婦孺,表現出了俠義氣息,但也不能作為日後量刑時的“寬大”理由。

為殘酷的殺人行為點贊,為殺人嫌犯叫好,這類打著匡扶正義的旗號,實則完全沒有一個法治社會應該擁有的基本是非觀。

所以,雖然張扣扣可能內心對王家充滿了仇恨,但對判決不服可以選擇上訴,憑藉自己去復仇這樣的行為是萬萬不可取的。


小熙帶你看世界


說什麼都沒有用,只有長期在農村生活過的過來人,才能想明白當年張扣扣母親一家相對於那爺四個“四條漢子”的家庭,是怎樣的一種扭曲關係!就憑王家老爺子那句話“打死她!”,就可以看出,農村家庭裡若有幾個兒子站在街上,那是多麼的威風!多麼的不可侵犯!而張扣扣的母親,一個兒子年幼,其男人窩囊……。

記得,前幾年的一天晚上,我老家一鄰居(男,為人老實,不會打架,有一不成年的兒子)被外姓爺幾個差點給活活打死,但鄰居家沒有人敢出面拉架。最後,我孃家侄子披衣出院門去勸架,才算救了那個鄰居一命!之所以我侄子敢一個人深夜出門勸架,是因為我侄子裡外小弟兄9個,且精誠團結。


Yxychk


張扣扣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其13歲時目睹母親被人砸死,22年後除夕夜連殺仇家3人, 你怎麼看?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看,張扣扣22年後報仇連殺3人觸犯了哪一條法律?其次,張扣扣22年後報仇連殺3人應不應該?其三,為什麼二審維持原判,對張扣扣是否公平?最後,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張扣扣事件?

1、張扣扣22年後報仇連殺3人觸犯了哪一條法律?

對於張扣扣案,網絡和媒體上討論此起彼伏,各種觀點都有。有人說,張扣扣22年後尋仇報復,只因為13歲時目睹母親被被鄰居王氏兄弟砸死,當時太年幼無力報復,長大後參軍直至退伍後在王氏兄弟一家團聚時將其3人殺害,造成二死一傷的嚴重後果。那麼,張扣扣的行為因為有前因才有如今的結果,法律是不是應該酌情考慮呢?還有人說,張扣扣的行為存在事前準備,事中實施,事後逃脫的特點,是典型的故意殺人罪,法律判的沒有錯。

2、張扣扣22年後報仇連殺3人應不應該?

有人對張扣扣的遭遇報以同情,認為張扣扣作為人子在母親被人殘忍砸死22年後終於為母報仇是一個男人應該做的,即便是以死伏法也在所不辭。當然,也有人持反對立場,原因就是,當年王氏兄弟將張扣扣母親殘忍砸死是事實,但,畢竟過去了21年。而且,當年的兇手被依法審理、判決並坐牢4年後釋放。也就是說,現如今的法制社會,要相信法律的公平。既然,王氏兄弟已經為當年的犯罪承受了法律制裁,張扣扣再去尋仇報復就有違法犯罪的故意了。

3、為什麼二審維持原判,對張扣扣是否公平?

其實,對張扣扣的判決是公平的。原因就是張扣扣22年後尋仇報復造成了王氏二死一傷的嚴重後果。當然這件事王氏兄弟有錯在先,但是他們也為當年的犯罪付出了被判7年牢獄之災的代價,還坐了4年牢。釋放後並沒有再對張扣扣一家進行迫害,只不過張扣扣對22年前的母親被王氏砸死的事件記憶猶新,復仇的種子在心中生根發芽,最終在22年後尋仇報復造成了王氏一家付出了慘重代價。所以,對張扣扣的判決是公平的,如果人人都以暴制暴所謂的法制也就不可能了。

4、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張扣扣事件?

其實,歷史上對家仇國恨進行尋仇報復的事件數不勝數。有人把這種情況定義為正義的行為,原因就是當年的法律制度不公平不正義。那麼,人們要的公平正義只能靠以暴制暴來實現。也從沒有人說這種情況就不應該或者違法犯罪。但是,張扣扣這件事來說,和那些情況不一樣,原因就是現今是法治社會,公民犯罪由法律審批定罪,並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以暴制暴是對法律的破壞,也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聚焦三農熱點說


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在這個社會上,藐視法律的人,他死無葬身之地。

張扣扣準備實施行兇殺人。法律告訴我們,他這樣做是不行的。但張扣扣卻堅決執行了他的殺人計劃,他殺了三個人。他們分別是:王校軍,王正軍,王自新。

2018年2月15號,張扣扣發現王校軍,王正軍去上墳,張扣扣戴上帽子,口罩,帶上事先準備好的作案刀具,尾隨在他們身後,等待殺人的好時機。

張扣扣趁王正軍,王校軍上墳返家的路上,用刀捅死了他們。這是一場精心準備好的殺人計劃。在捅殺王正軍,王校軍兩人之後,張扣扣立馬趕到了王自新家裡,對準王自新連戳數刀……

作案後,張扣扣焚燒了王校軍的轎車,並迅速逃離現場。

幾天後,張扣扣自知難逃法網,投案自首。

縱觀整個行兇過程,我們可以得知,張扣扣是個相當正常的人。他不是神經病。因為他的觀察能力,行動能力,以及對法律的認知能力,都是正常的不得了的。

首先他觀察發現了受害者要去上墳。其次,他早已準備好刀具,再次,他殺人的時候,目標非常明確,除受害者之外,他沒殺一個無關的人。最後,他自知難逃法網,自動投案。

整個殺人行兇過程,張扣扣是非常正常的。既然是個正常人,那麼,殺人就一定是要償命的。

有網友說,張扣扣是報殺母之仇。他不應該被判死刑。這個觀點比較實在,正常之人聽了可能會贊同。

不過,如果從法律的角度去看待這個說法,估計贊同這種說法的人就會很少了。

人活在社會上,是必須受法律制約的。我們不能無視法律的存在,僅憑著自己的個人意願去做事情。那樣做所產的結果,就是相互仇殺,整個社會就會徹底亂成一鍋粥。

譬如說,十年前,他們打死張扣扣的母親,十年後,張扣扣為了報殺母之仇,殺死他們。再過十年,他們的兒子,為了報殺父之仇,又殺死張扣扣……如此下去,法律的存在就毫無意義了。

假如整個社會,每個人都像張扣扣那樣,有仇的時候,首先想到的不是通過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而是憑自己的意願去做,想殺就殺,那樣,整個社會就會亂,不穩定。社會不穩定了,受苦的還是百姓。

所以,張扣扣被判死刑,從個人感情上說,我是不願意他死的。但從法律上看,他又必須要死的。因為他是一個殺人兇手,法律是不會同情任何一個,試圖破壞社會穩定的殺人兇手的。


百姓看人間


張扣扣,我粗略看了你的情況,真想罵你一頓,容和一一數來,

一,你隱藏的很深,自你孃親慘死後,你春風在臉上,仇恨在心中,隱忍了二十年之久,如今你仇是報了,卻搭上自己的小命,太不值啦。

二,你娘慘死,條件對你家太不利,人家說是末成年人行兇,可誰說的,證人呢,關健是人家法院釆納啊,你就認了吧,還記什麼仇哇。

三,你的指控被認為是缺泛證據,可農村人哪曉得這些,寄希望遇上一個公正廉明的包青天,萬一沒遇上,自認倒黴吧,

四,你想活命,就得推翻以前的判決,這得砸多少人的飯碗,你早幹什麼去了呢。

五,你的行為對社會造成巨大負面影響,假如人人都像你一樣,快意恩仇,那得有多少人睡不踏實,這啦世道做虧心事的人太多啦,

總之,一切尊重法院判決,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服從判決。實在不服,再上訴。


驟雨瀟湘


俗話說:醋打哪兒酸的,鹽從哪兒鹹的。對此事件,網絡媒體眾說紛紜甚囂塵上,只顧指責和埋怨,憤怒和討伐,我們是不是該冷靜思考、追根溯源,看看到底是哪個環節出錯了呢?

人常說:事出有因。對事件中的當事人來說,他們雙雙都是受害者。從案件卷宗材料裡可以看到,一個家族幾個壯勞力往死裡毆打一個婦女,是極不理智的,其行為也是相當惡劣的。而作為一個性情執拗、潑辣粗魯的女人,把罵街當飯吃,其行為也是嚴重錯誤的。

縱然這個女人有錯,也罪不該死,而幾個男人硬生生地索命而去,這是激起矛盾最大化的主導因素。有前者的苦因才會結出後面的惡果,當你面對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你。

這個兒子在法庭上說:“我是個有血性的男人!”這話聽著是沒毛病的,他的遭遇是很令人同情的,而他的做法也是令人髮指的。雖然說,眼睜睜看著生身母親慘死在自己面前,著實寒心,但是畢竟是三條人命,活生生被剝奪生的權力,多少還是讓人有些許的悲憫和同情。

在第一次慘案發生前,雙雙肯定有過多次交鋒。也一定都是嘴上功夫,沒有實質性的肢體衝突。在這個時期,基層組織在哪裡呢?出面調解過嗎?如果村幹部能出面調解,把危機消滅在萌芽狀態,還會有後來惡性事件的連鎖反應嗎?

記得我十幾歲時,我叔叔是村支書。那是70年代初,村裡大小事都是經叔叔去調解。即使小夫妻吵架都是叔叔去安撫,更不要說婆媳之間,鄰里之間發生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了,叔叔會親自登門處理,有時嚴厲批評無理取鬧者,有時會各打五十大板,最後都能言歸於好,化干戈為玉帛。

連清官都難斷的家務事叔叔都能順利解決,更何況是鄰里之間的矛盾了,要知道,我們村是個1500多人的大村,四個姓,就我家族這一姓人最少,只有60多口人,其餘三姓人數旗鼓相當,都是大戶族。

叔叔是最基層的黨員幹部,真心實意地為老百姓排憂解難,人們都很信服他的能力和為人。叔叔在位12年,村裡從未出現過惡性事件。我敢打包票,像這樣的兇殺滅族事件,絕對不會在我叔叔管轄的範圍內發生。

當然,彼時的社會風氣明顯好於當下,外村也極少發生這樣的類似事件。主要原因是最基層黨組織發揮積極作用,善於處理百姓之間的小矛盾,不待其演變發展,及時出面調解,適時恰當地動手切除病灶,防患於未然。

試想,如果當時村委會領導及時發現兩家問題,及時給予熱情處理,還會有這麼惡劣事件的發生嗎?所以,我認為,現在事情已經發生的,再埋怨哪一方都無用,人死不能再生,只能願死者安息,願活者懺悔!





鄉村微荷


八九十年代的農村,挺多欺負弱小的存在,因為一些矛盾就可能會發生衝突,在面對自己家人被欺負時的無助,這種心酸是無人可以體會到的,只能自己內心去壓抑著,一根刺一直在心裡扎著,隨著時間的推移,壓抑的情緒失控,通過報仇殺害以前欺負過他家人的方式,才能把內心壓抑的仇恨宣洩出來。


1996年,因為宅基地糾紛問題,張家和王家發生了衝突矛盾,當時只有十幾歲的張扣扣親眼看到自己的媽媽被王家三父子砸死,有親眼目睹了自己媽媽被法醫解剖的場面。這個對當時還是年幼的張扣扣來說,心理承受能力差,陰影將跟隨一生,就像一顆復仇的種子,在這個年齡就已經種下,在未來的某一天覆仇的種子就會破土而出。

2018年2月15日,因為最近幾年的工作不順心,家庭不順心,隱藏在心裡十幾年的復仇種子在這一刻破土而出,提前在自家樓上觀察到王家三父子都已經回到家中祭祖。在王家父子前往祭祖的路上,張扣扣持刀先後向王正軍、王校軍連戳數刀,隨後張扣扣持刀趕往王自新家,持刀對坐在堂屋門口的王自新連戳數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2019年1月2019年1月8日上午9點,在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下午5點多,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2019年4月11日,審判長宣讀判決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殺人犯法,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有再大的仇恨都不能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要不然法律存在的意義何在,人人因為私仇就去報復,社會就會變得充滿仇恨的陰影,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對於張扣扣的審判是對的,違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審判和制裁,法院判處張扣扣死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她對母親的那份愛是值得同情的。



對於張扣扣的復仇心理,在他還是十幾歲復仇種子就已經埋下,在未來的幾十年裡,心裡的陰影一直未能很好的宣洩疏通,心靈的重創陰影越來越嚴重,特別一個孩子承受能力有多強,換一個大人都無法在面對媽媽被砸死,又親眼目睹媽媽被解剖,心理素質可以承受下來,很多人心理都會崩潰。何況是年幼的張扣扣,在面對媽媽的死亡,家庭的支離破碎,在未來十幾年裡腦海裡都是媽媽被殺死的場面和被解剖的場面,心理肯定會出現問題,精神上的折磨,復仇的種子早就埋下,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王家三父子的死亡。



網絡上很多網友因為同情張扣扣的遭遇,都不希望他被判處死刑,希望給張扣扣一次生的機會,站在感情角度上,都不希望張扣扣被判處死刑。可是在法律的角度上,他必須被判處死刑,法律是至高無上,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高於律法,犯了法就需要接受法律審判,特別張扣扣傷死了三條性命,一人受重傷,張扣扣被判處死刑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法律是約束人的行為,不要去做出過激的行為,只有法律的存在,社會才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創業愛萌人


我來說點不跟風的?

張扣扣他媽媽,是那種無理佔三分的人。強勢霸道。潑婦一個。村子裡這樣的人很多。因為這戶日子過得比他們好,經常指桑罵槐人家。事發時是她先辱罵人家,後又先動手,人家反擊她受傷。然後她老伴把她放在鄰居家門口,被送回來後又想法就醫,死亡。解剖。這是基本脈絡。

張扣扣,在十幾歲年紀,目睹了母親被打被解剖,在心裡埋下了為母親報仇的種子。

開始,看到這個新聞我也是義憤填庸,張扣扣為母親報仇真的是情有可原!

知道了那些,又有了替他悲哀的情緒。

他不可能知道母親行為怎麼樣,或者給別人造成啥傷害。他只是看到了自己母親的死亡。

有一天他把自己曾經經歷過的給了別人。

先辱罵,後動手,這是鄰居判刑七年的依據吧??


88顆佛珠


首先村子裡頭吵架是經常發生的,經常會為了一

點小事就完全不管顧後果幾個就在那大聲吵架,

然後嚴重點二家就反目成仇,但是像張扣扣他媽

媽的這種吵架之後又動手的這就不應該了,最後

受傷之後造成死亡,讓一個剛十幾歲的算是小孩

子,親眼目睹了母親被打被解剖,這是無法磨滅

的,張扣扣他爸應該勇敢得站出來,尋找法律的

保護,不應該讓一個小孩子去承受那麼多,起碼

這樣他就不會在22年後犯這樣的大錯,這樣五

個人的命運就會不一樣了,凡事要冷靜,要想想

這樣做後果值得嗎?

一人做事一人當,既然已經做了,那就坦然的接

受法律的制裁吧。奉勸世人,對法律要有敬畏之

心,蔑視法律必遭法律嚴懲。


栩士


4月11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一案,經過10個小時的庭審最終判處張扣扣因故意殺人罪維持死刑的判決,期間張扣扣斷然否決自己有精神問題,目的就是為母報仇。

事件起因是1996年同村王家父子三人當著當時只有10幾歲的張扣扣面失手將其母親打死,並且張扣扣又目睹了法醫在村口對自己母親的解剖,這讓張扣扣從小心裡留下嚴重的心裡陰影,以至於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將王家父子三人用到刺死。

由於張扣扣為母報仇殺人性質導致案件受到廣大群眾的關注,很多人認為為母報仇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希望能夠法外開恩,免除死刑。這裡我個人認為張扣扣主觀意識殺人被判死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違法就必須要遭受法律的制裁,這樣才能顯示法律的威嚴,更加好的保護我們老百姓。但同時也是同情張扣扣的,10幾歲的時候看著自己的母親被打死,又看著自己的母親被解剖,這是怎樣的感受,作為普通人的我來說是無法體會的,而且從張扣扣以後的人生軌跡來說(包括復仇)可以看出張扣扣一直沒有從這個陰影走出來,說真的相比死去的4個人中,張扣扣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精神折磨了幾十年,完全喪失了普通人的生活,最後又走上覆仇道路,這是非常可悲的。

設想下,如果當時張母和王家父子三人稍微能冷靜點,不打這一架,是否就能改變這5人的命運了,所以遇萬事,欲動手前冷靜一下,是否就能躲過很多災難呢,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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