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覆灭——乌市公安局破获全盟首例厅级督办涉黑“套路贷”案纪实

3月29日

记者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获悉,乌市警方日前破获了一起以于某为首的全盟首例厅级督办“套路贷”黑恶势力案,跨省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8人,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由一起非法拘禁案挖出的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2017年10月,乌市公安局和平派出所、胜利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他们从金蚂蚁借贷公司借钱后到期还不上,所借本金孳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越积越多;因还不上欠款被金蚂蚁借贷公司人员百般侮辱、殴打等。

接到报案后,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调查中,金蚂蚁借贷公司拿出受害人所立各种借款字据、合同,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暂时以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同时进一步展开调查取证。

2017年10月26日22时许,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市民王某报案称:其表哥杜某在金蚂蚁借贷公司借款8万元,因到期未还,被金蚂蚁借贷公司工作人员“控制”起来,并声称不还钱就不让走,要求杜某给亲属打电话拿钱将其赎回。王某和张某到金蚂蚁借贷公司见到杜某后,与金蚂蚁借贷公司工作人员理论,结果遭到殴打,还被逼喝尿、认错并录下视频后,才获准离开。

初步了解案情后,侦查员又对金蚂蚁借贷公司的其他借款人进行了详细询问。经对该借贷公司现有人员框架了解后,确定金蚂蚁借贷公司是以于某为首的、有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于某等人以无抵押名义对外放款,高额收取利息。如欠款人逾期未还款,则使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殴打、威胁、恐吓、侮辱等手段强行收取财物。

多方调查取证并锁定相关

犯罪证据

针对案情变化,乌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公安局长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并根据法医对王某、张某的伤情鉴定结果,决定以故意伤害立案侦查,对该公司的放贷情况进行深挖。然而,金蚂蚁借贷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后,以不知情、不在场、没看见等理由敷衍侦查人员。对此,专案组调整部署,将被传唤人员放回。一面开展外围调查,一面对金蚂蚁借贷公司进行深度分析。接着,一组侦查员对各类线索进行分析梳理,另一组侦查员对报案受害人逐个详细了解借贷经过和还款情况。

经受害人反映,在该公司借款时,借5万元只能到手2.75万元;以22天为期,逾期一天便收取借款额30%的违约金。当借款人还不上钱时,就使用各种手段逼迫借款人写下高额借条。催款时,到借款人单位闹或到其住处进行威胁恐吓,直到借款人还完本金和高额利息为止。

经进一步深挖案件,专案组最终锁定证据,2017年9月至10月间,先后共有15名受害人分别从金蚂蚁借贷公司借款。实际到手借款金额由0.9万元到15万元不等,并由被害人签订包括高额利息及验点费、违约金的借条及保证书。逾期未还款,该公司便指派工作人员对借款人采用恐吓、骚扰被害人亲属、非法拘禁并殴打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迫使于某还款30万元、屈某还款23万元……

随后,乌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自称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龙某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肖某、薛某、李某、蔡某等人闻讯仓皇出逃。

以无抵押名义对外放款

为外壳的黑恶势力覆灭

随着案情逐渐明朗,专案组立即启动情报信息综合研判机制,于2017年11月20日赴辽宁省沈阳市抓捕该公司犯罪嫌疑人。在辽宁省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历时13天将该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及其他成员全部抓捕归案,一个以于某为首要成员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经审讯,于某,辽宁省法库县人。2017年,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勾结在一起,以创建金蚂蚁借贷公司为掩护,采取无抵押放贷为诱饵,骗取借款人高额利息。在此期间,对逾期未还借款人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非法手段敲诈勒索钱财。据介绍,被绳之以法的以于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是兴安盟打掉的首个厅级督办涉黑“套路贷”黑恶势力团伙。

2019年3月5日,乌市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于某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肖某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7年6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要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

【扫黑除恶】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覆灭——乌市公安局破获全盟首例厅级督办涉黑“套路贷”案纪实

审核: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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