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鉅貪!長沙市天心區涉惡村支書朱拉練獲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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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4月18日訊(記者 鄭濤 實習生 胡豔)4月18日上午,長沙市天心區南託街道牛角塘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朱拉練站在了被告席上,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朱拉練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貪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10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640萬元。

據瞭解,朱拉練在任職期間,一方面通過向村組幹部和村民發放補貼收買百姓;另一方面,通過排斥異己、培植所謂的“徒弟”,進入村委會、組兩級部門任職,製造“一言堂”的氛圍。其後,又將村部搬到自己的農莊,使自己搖身一變成為牛角塘的“家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壟斷農村資源,從而牟取暴利。在朱拉練的“獨立王國”,他達到了隻手遮天的影響程度。

經查,朱拉練利用擔任牛角塘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取私下收買、排斥異己、培植親信等方式,長期把持基層權力,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國家集體資產,其職務侵佔人民幣909.8965萬元、挪用資金1500萬元、貪汙476.5399萬元、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209萬元、非法佔用農用地175.647畝、詐騙專項資金42萬元、尋釁滋事導致一人輕傷。

其還在牛角塘村範圍內先後糾集多人以師徒相稱,自壯聲勢,夥同羅志崗、彭富強、劉先主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大肆侵吞國有、集體財產,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點、第14點,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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