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挑戰”朋友情 法官調解再握手

兩人本為好友,卻因為購買手機錢款問題產生糾紛,近日,在三原法院辦案法官的調解下,原、被告二人終握手言和。

兩90後小夥關係要好,二人相約去西安遊玩,出行前被告王立向原告張鵬借款1600元,二人至西安後在某商場閒逛,對新款手機產生了興趣,但二人身上錢款不足,促銷員便提出可以分期付款購買手機,於是原、被告便一起通過原告身份證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購買了兩部新款手機。由於二人隨身攜帶錢款有限,在遊玩過程中用盡,二人便將兩部手機以低價出賣給他人以支付二人消費。後因還款問題二人產生糾紛,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其欠款9500元。

辦案法官在瞭解案情後,認為原、被告二人年紀尚輕,又是朋友關係,在出遊過程中對支付二人消費方面界定不清,所以產生糾紛,案情並不複雜,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向二人解釋了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內容,以及產生糾紛後的處理方式,並邀請雙方家長到場,向其說明情況,在辦案法官的悉心調解下,被告王立自願清償原告張鵬欠款6200元,至此,原、被告雙方也就此放下不悅,握手言和。(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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