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惡勢力團伙主犯不交罰金,法院強制執行

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主犯邱業俊因犯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決生效後,邱業俊未能如期履行繳納罰金義務,4月8日,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依法向邱業俊及其家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要求其如實申報個人財產。在強制執行的威懾下,邱業俊家人於4月15日將一萬元罰金繳至法院,該案執行完畢。

霍山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20日一審公開宣判邱業俊等五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邱業俊糾結他人多次持兇器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以暴力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邱業俊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於惡勢力犯罪。一審宣判後,邱業俊等提出上訴。2019年3月4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邱某俊等5人尋釁滋事案二審進行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霍山縣人民法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對黑惡勢力犯罪從嚴從重從快懲處,堅決對黑惡勢力“打財斷血”,摧毀其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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