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我們日常出行
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
有些車主憑著電動車靈巧的體型
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
還有不少電動車配件存在質量缺陷
從而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闖紅燈被撞飛
一輛電動車坐三人速度還那麼快
速度太快突發狀況急剎車導致翻車
橫穿馬路不看路
不過,這些電動車亂象將得到整治了!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實施
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這是4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最新強制標準。為督促全市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認真貫徹《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國家標準,近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督導組到沂南縣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情況實施督導檢查。
督查現場
督導組按照“四不兩直”的檢查要求,“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直奔企業生產車間、倉庫對企業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是否取得強制認證,銘牌上標明的內容是否具有產品名稱、型號、製造商名稱或商標、製造年月等,是否具有清晰耐久且易於識別強制認證標誌;電動自行車是否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新標中規定
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
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等要求實施了檢查,通過現場檢查發現個別企業既有老標準車型又有新標準車型。
督導組要求相關企業
自4月15日新標準實施之日起,
立即停止老標準電動自行車的生產,
對於已經流入市場的老標準的車型要採取措施,
立即停止銷售,
該召回的召回,該處置的處置,
要求相關縣區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生產企業嚴格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檢驗,
堅決杜絕老標準車型流入市場。
電動車管理辦法來了
01
嚴禁生產銷售不合標電動車
按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自2019年4月15日起,山東範圍內凡未取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如果違反,依法責令生產、銷售企業停止生產、銷售;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2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由省公安廳制定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建設全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對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
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方便群眾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號牌製作費用由各市、縣財政承擔。
新國標實施後,全省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產品備案目錄作廢,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03
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設置5年過渡期
那麼,符合舊國標、但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如何處理?
新國標實施前,對上路行駛的無牌電動自行車,凡符合舊國標且在山東電動自行車產品備案目錄內的,公安機關要督促登記上牌;
不符合舊國標、不在電動自行車產品備案目錄內的,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後,發放臨時信息牌。對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三、四輪車實行過渡期管理,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後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國家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04
嚴查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嚴查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電動車無牌、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曝光,鼓勵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
同時,探索建立電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定期記錄歸集電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照規定實行聯合懲戒。
05
快遞、外賣實行“一人一車一證一碼”
針對快遞、外賣小哥交通違法行為頻發的情況,山東也將加強電動車交通安全共治。
實行警企合作,指導快遞、外賣企業實行“一人一車一證一碼”, 統一車輛型號、統一車輛編號管理、統一工作人員服裝樣式、統一工作人員持證管理、統一佩戴騎行安全頭盔、統一購置人員和車輛保險等“六統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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