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問題來了:我們該如何對待那對“基因編輯嬰兒”?

這是人類生物倫理歷史上的“黑色星期一”。

基因編輯嬰兒誕生的新聞,讓我們陷入震驚,甚至恐慌。我們極力避免的這一天,還是降臨了。

這一技術的開展,並未通過規範的倫理審查,可能涉嫌違法並引發訴訟。他,真的沒權利做這個事情。

理論上,此種突破倫理底線的事,只會發生於沒有信仰的時空裡。他,會讓很多機構和群體、甚至可能會讓一個國度蒙羞。

他犯了眾怒。

我實在不屑於討論該如何懲處這個沒有敬畏毫無信仰的瘋子。這一刻,我陷入困惑:我們該如何對待那對“基因編輯嬰兒”?

嬰兒是無辜的

這對嬰兒的降生、及其生命形態和基因表達,不以她們自己的意志為轉移。她們以這個時代人類所不認可的非自然方式出現在世界上。

這對雙胞胎嬰兒是無辜的。在她們未成年之前,與其他人享有相同的生命權利,不應無辜遭受傷害。

我們的問題

讓我們嚴肅、甚至冰冷起來,繼續思考。如果相關嬰兒經檢測確屬基因編輯嬰兒,那麼存在後續問題:

首先我們考慮這對嬰兒的權利:

1、相關嬰兒若感染HIV,該如何賠償?

理論上,這次基因編輯,可以對抗HIV感染。但是,沒人能保證這次基因編輯可以永久對抗所有類型HIV毒株的感染。那麼,始作俑者是否想過,相關嬰兒若感染HIV,該如何賠償?

2、相關嬰兒若罹患其他重大疾病或缺陷,該如何界定並賠償?

很多學者都指出,基因編輯對相關嬰兒的生命健康帶來巨大的不確定隱患。始作俑者是否想過,相關嬰兒一生之中若罹患其他重大疾病,該如何界定?我用腳指頭都能想得出,他們推脫搪塞的嘴臉。

接下來,讓我們考慮社會的權利:

1、若相關嬰兒存活至成年,是否向社會公開其身份?

如果基因編輯嬰兒能夠存活至成年,並擁有有生育能力的話。其被修改基因有可能通過生育,傳遞給子孫。這是一種“基因汙染”的擴散。那麼,社會民眾有沒有權利知情、並避免自身與其結婚生育?當然,這必然又牽涉到對基因編輯嬰兒的歧視問題。

2、是否允許相關嬰兒在成年後生育?

在社會民眾自發避免與之結婚生育繁衍後代基礎上,我們不得不討論更嚴厲甚至殘酷的一個話題:是否從法律層面禁止相關嬰兒在成年後生育,以免被修改基因的擴散?

潘多拉魔盒被打開,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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