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刘会林被于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陈艳、刘会林被于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陈艳

性别: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汰亮南路

案情介绍:2014年11月,被告陈艳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陈某借款。2017年7月8日,经双方结算后,被告陈艳向原告出具了56万元的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法院判决被告陈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时间:2019年3月7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31执508号

执行法院: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56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陈艳、刘会林被于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刘会林

性别: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东溪村

案情介绍: 2018年2月15日,经原、被告共同结算,被告刘会林尚欠原告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6万元,被告刘会林向原告出具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法院判决被告刘会林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时间:2018年10月29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31执1868号

执行法院: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万元及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6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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