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你贊同嗎?

日月同輝879


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禮讓行人,我覺得是有必要的。至於造成堵車,我覺得是相對的。話說回來,從感性的角度講,我們的父母家人每個人都要過馬路。行人屬於弱勢群體。我們理應讓行保護。

1.我記得以前行人過馬路位躍躍欲試畏手畏腳。那個時候行人大多是避讓車輛的。司機們那時候還沒有禮讓的意識。近幾年,全國颳起了禮讓行人良風。扮演的角色就突然轉變過來了。現在的行人是大搖大擺。司機們過馬路啊這是左右觀望謹慎小心。但是我覺得禮讓這個事情是相互的。司機要文明禮讓行人,而行人則也要心生敬畏,不要閒庭信步。 大家都要根據情況相互尊重,珍惜時間。才能保證大家都高效安全。

2.至於斑馬線堵車。我覺得大部分都還好,只是近段時間,我發現有好多路口都設置起了紅綠燈。我覺得這個紅綠燈,有的人流為患的路口有必要,但有的行人不多的路口覺得有點畫蛇添足。

說白了一個城市需要規則來約束。 安全大於天,至於堵車不堵車。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利大於弊就好。

我是一個多麼哇塞的王木木,個人淺見,不喜勿噴。感謝大家的閱讀。


一個多麼哇塞得王木木


禮讓斑馬線弊大於利,應廢除!

一,成了某些素質差的特權,有些人自從實施斑馬線禮讓行人後,覺得禮讓是理所當然,過斑馬線時不緊不慢,甚至趾高氣揚,一副悠閒自得的模樣,讓人看著氣憤,跟廣州一老大爺遇禮讓時向司機鞠躬致謝形成鮮明對比。

二,成為交通部門創收的來源。駕車遇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罰100,扣3分。我那個鎮上一條街長不過1000米,禮讓線就有9處,罰得人們叫屈連天。還有,禮讓後,等七七八八的行人走完後,前面紅燈又亮了,後面的車再吃一個紅燈,司機拍著方向盤直罵娘,開車效率低多了。

三,追尾事故頻發。剛一加速,前車突然剎車禮讓,令後面的車猝不及防追了尾,接下來就開始堵車。

學國外的東西,人的素質先要提上去,不然的話就成了東施效顰。


老秀才109566801


我是司機,也開了六、七年了吧,大概20萬公里吧,開車還算穩當!

但是我想講個事情:

有次傍晚我在一個小縣城住宿,飯後散步,走到一個路口,馬路寬大但是沒有中間隔離帶,我等到了綠燈後過馬路,就我一個人!人少車多!但是走到一半,人行指示燈就紅燈了,那個路口又沒有什麼中間綠化帶或隔離帶什麼的,我不能在馬路中間吧,第一個車看看我讓我了,接著走,是個小貨車氣勢洶洶扔下一句找死嗎開走了,然後我小心翼翼過了馬路!

我覺得這種情況行人還是蠻弱勢的,中國好多路況不是那麼太好,能讓就讓讓行人吧!

雖然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我的家人(老人孩子)也是行人,所以雖然會造成堵車,還是希望司機禮讓行人!


moon961


社會之所以進步,是因為有文明!

文明體現在哪?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禮讓斑馬線就是人類社會一大文明的體現。

專家說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我建議他好好呆在家裡不要出來,以免被打!

“禮讓斑馬線”這條文明口號放全世界都通用,我就很納悶,怎麼什麼東西只要到了所謂的專家口中就變味了?

我們都知道,現在絕大多數交通道路都實行紅綠燈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行人和車輛都有各自通行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對車主來說,還是對行人來說,都是相對公平的。

而除了這種常規的場景外,禮讓斑馬線往往是出在沒有紅綠燈管制的情況下,因為沒有交通信號燈,所以車子和行人都各行其是。這時候,行人就屬於弱勢的一方,他們必須得等車子停下來或者是在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才能安全通過道路。

假若道路一直有車,又或者車主都不禮讓,那麼行人可能要等上較長的時間才能順利通過。有時候,碰到天氣不好,比如颳風下雨、烈日暴曬、寒氣逼人等惡劣天氣,行人站在路邊那真是可伶了。對年紀小或年紀過大,又或者是身體不好的人來說,長時間的等待肯定吃不消。在這樣的情況下,車子禮讓行人既是出於對人性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呼籲車輛禮讓行人,這是時代文明進步的體現。

通常來說,車輛禮讓行人的一般發生在街邊小道上,即不是交通道路主幹,在這種情況下,車讓人一般不會造成太大的交通阻塞問題。

當然,也有些城市的交通道路管制還未跟上時代步伐,比如人流擁堵的街頭十字路口沒有科學規劃好,導致車子、行人互不相讓,最終造成一系列交通擁堵問題。

總的來說,其實,現在的大部分城市的主幹路口,都設有天橋等人行通道,車子不需要禮讓行人,行人有行人的專用通道,車子有車子的專用道路,互不影響。對那些還未完善道路交通管制的城市,日後肯定業會逐漸增添一些專用的行人通道,從而確保城市交通運輸變得更高效、快捷。

專家呼籲建議取消“禮讓斑馬線”,這種一刀切的言論建議,完全是瞎扯,不可取!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更多優質內容,請持續關注一木MU。

一木MU


我認為“斑馬線禮讓行人”的交通規則還有一定的適用價值,但是應當嚴格限定它的適用範圍,尤其不能讓這一規則凌駕於交通規則之上。

首先我們簡單介紹一下“斑馬線禮讓行人”的基本含義。很多人對這一規則的理解是有誤區的,他們認為凡是在斑馬線區,無論什麼情況機動車都應當禮讓行人。如果機動車沒有禮讓行人,從而造成交通事故,那麼機動車就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上述理解是不準確的。所謂的“斑馬線禮讓行人”,是指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機動車應當禮讓過馬路的行人。當然,在有交通信號的路口,如果不是故意闖紅燈的行人,機動車也應當禮讓。比如,行人在過馬路時還是綠燈,但剛走在馬路中央時就變紅燈了,這種情況下機動車也應當等行人經過路口以後,再開始駛過路口。

我認為,在堅持“斑馬線禮讓行人”的基本含義的範圍內,這一規則還是很有適用空間的。在這方面我有較深體會,之前一段時間我經常要經過一個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在那裡機動車總是川流不息,如果我要等到機動車變少時再經過路口,那恐怕要等到深更半夜了。所以,我們行人等個幾分鐘湊夠一撥人後,就開始集體經過馬路,機動車也紛紛放慢速度讓我們順利經過。


試想,如果沒有“斑馬線禮讓行人”的交通規則,我們行人又如何敢經過這種路口呢?當然,我也反對某些行人強行擴大這一規則的適用範圍,以至於達到了“人神共憤”的惡劣程度。比如,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行人故意闖紅燈,還理直氣壯地讓機動車禮讓行人。不得不說,這就比較過分了。


冰焰


專家就是專家,老出餿主意。這個禮讓斑馬線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強力執行,並且如果開車的在斑馬線撞死撞傷行人,應該等同刑事入罪,應該和酒駕一樣嚴格。因為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開飛機的,你每時每刻都會成為街上的行人,相信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能感受到現在走在馬路上,是有多麼大的不安全感,如果不嚴格執行斑馬線法律,就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感,提出取消斑馬線禮讓的專家,請他們尊重中國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大國應有的風範。


李勇軍166012594


對於所謂:禮讓行人的法規我表示不支持!

想回復我的,必須看完我的內容,亂噴直接刪除!這是我的原則。

我支持的理由是: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號指示享有路權!

一個管理規範的交通需要的是法規和道路設施的完善,而不是靠意志來實現。

斑馬線是行人的專屬通道沒錯,必須禮讓。

但是前提是:你通過的時候必須有綠燈指示!哪怕走到一半變燈,也要在道路中央安全島再等。

我相信每個人,哪怕是小學生也會根據倒計時和聲音提示掌握過馬路的時間是否合適,拿走到一半變燈的理由來搪塞就是“藉口”!

說說我為什麼不支持在沒有紅綠燈支持的地方盲目相信禮讓行人的理由:

如果是單向單車道的道路,禮讓行人這個行為還算合理,因為行人在這種道路一旦通過前車停車禮讓後車就會依次停下等候,雙方都安全,但是最好行人也要確認司機確實看到了你!低頭看手機,東張西望過馬路,自認為司機看到你就過,那就是行人自己問題了吧。


其次,在雙多車道的斑馬線就不同了。


雙向多車道會造成視野盲區,前車遮擋後車視線,往往前方側面車輛看到行人不是馬上停車,而是緩行,這就遮擋了同向車道側方視野,尤其是大型車輛遮擋更加嚴重。當側方車輛看不到行人,即使減速了,也不能避免“鬼探頭”式的過馬路行為,而行人根本意識不到這個問題!

造成交通事故行人死亡的悲慘事件。

所以我強調,給所有斑馬線安裝手動紅綠燈設施,這個在國外很普通!我相信中國滿大街的攝像頭比這個貴多了!



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該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都有人都應該承擔交通意外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因為誰所謂“弱勢”就要求特赦!

依法治國,才是真理。


知識就是力量啊


應該改成一種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而不是強制機動車讓行。下面說說我遇到的一個真實例子:

我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後我開始通行,剛到達十字路口的對面斑馬線時,一個人仰首挺胸的闖了斑馬線的行人紅燈走出來,按照現在的規則他已經走入了斑馬線,我的機動車應該讓行,當時我沒有停車,因為是三車道,他還在第一車道,而我在第三車道,還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且我的車速也不快。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是行人闖紅燈違法,當時又是高峰期,我又是排頭車,不能因為他一人違法而導致大量的車不能通過路口而堵塞。

當時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被拍照,那我就要去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後來仔細查了幾遍,果然沒有被拍照。

我希望交通法規也應該加強行人的約束,也應該加強相應的處罰力度,做到跟機動車一樣也害怕被處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行人和車輛之間的矛盾。


旅行攝影獅阿光


1:道路本來就是供給機動車行駛的,血肉之軀晃悠個什麼啊!車讓人不是讓人以此為依仗在馬路上橫行無忌,看到車過來還往前衝,行人死了,司機刑拘賠錢,皆大歡喜嗎?

2:不作死就不會死,行人有著紅綠燈路口人行道不走,非要抄近道橫穿馬路,非要把自己的命放在別人手裡,還以為被撞一下休息幾天就好了,實則非死即殘,尤其是老年人帶著小孩橫穿馬路,虎毒尚不食子,你就是魔鬼。

3:沒有任何一個鋼鐵殼子想去撞血肉之軀,都是血肉之軀突然衝過來讓鋼鐵殼子撞,你看看出事故的大多是突然橫穿馬路造成的,司機都會避免麻煩不惹事,而一些行人眼瞎耳聾以為馬路是為行人準備的,肆無忌憚,遺禍社會!

4:一味的禮讓行人,是對駕駛員的不公平。一部分國家,很少發生車輛撞人,因為他們法律規定,橫穿馬路行人全責。咱們國家也一樣,不能一味指責司機,事故原因是相互的,真有老年人行動不便的情況(走人行道),司機一定會讓行,但是絡繹不絕的橫穿馬路者,已經嚴重影響了馬路的行車秩序,建議增加行人闖紅燈處罰力度和取消行人橫穿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責而機動車10%的賠償規定。


吃瓜凌凌飛


徒步行人相比機動車算是弱勢群體,禮讓體現了社會文明的進步,但凡事都有兩面性,有很多人利用了這項規則,肆無忌憚的橫穿斑馬線,這勢必會造成車輛擁堵,更嚴重的還會造成交通事故,在我家鄉的一條斑馬線處從畫了斑馬線起一年內就發生了十幾起行人突然竄出,道路限速60,機動車躲閃不及,衝出道路中間護欄,與對面車相撞的嚴重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觀察駛來車輛距離,在安全距離下再過馬路就會避免交通事故,避免人員、車輛的傷亡。禮讓應該是相互的,駕駛機動車的人也是一條條需要珍惜保護的生命,駕駛者撞到行人要負法律責任,不撞行人就要傷害或犧牲自己,如果你作為行人,造成了一場車禍,你會心安嗎?所以我們無論是作為徒步行人或機動車駕駛者都應該互相禮讓,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我想到一個不成熟的解決方案,就是在人行斑馬線安裝可手控式紅綠燈,行人想過馬路,可以按下按鈕,在行人按下按鈕後三秒鐘,機動車通行燈變為紅燈,再過三秒鐘,行人通行燈變為綠燈,綠燈時間長短按照實際馬路單向橫跨長度具體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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