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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法院對鍾世峰等人打著“退役軍人”的旗號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務一案公開審判。在這個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案件庭審過程中,濰城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發表的《公訴意見書》充分融合法、理、情,在有力揭示犯罪的同時,有效釋放人文關懷,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得到各方一致肯定。

策馬入林

話說“有理走遍天下”,有理也得好好說出來,“說理”才能走入人心,真正走遍天下。判決書、裁定書、起訴書、公訴意見書等法律文書作為訴訟活動過程與成果的主要載體,通過明確事實、釋法說理讓公眾看懂法律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之間的邏輯關係,發揮好溝通、互動、教化作用,才能形成法律共識和社會共鳴。可以說,“說理”是法律文書的靈魂和生命,法律文書“說理”是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具體行為,是落實黨的十九大“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求的實際行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業的基礎工程。

從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一個五年改革綱要》提出“增強判決的說理性”至今,法律文書“說理”說了20年。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強調“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黨中央兩次全會決定對法律文書“說理”提出明確要求,可謂將此項工作提升了至高高度。隨後,最高人民檢察院修訂2011年8月出臺的相關制度,於2017年7月發佈《關於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要求法律文書“講明情理”,注重法、理、情的有機結合,釋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增強司法辦案的人文關懷和社會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強調裁判文書釋法說理是通過闡明裁判結論形成過程和正當性理由,闡明事理、釋明法理、講明情理和講究文理,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

多年來,經過司法機關的積極推動,法律文書“說理”有了較大進展,不少地方在庭審中湧現了一些質量上乘、反響良好的作品。4月中旬,筆者在鍾世峰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一案庭審觀摩中,聆聽了山東濰坊基層檢察機關發表的《公訴意見書》,堪稱此中佳作。

這份《公訴意見書》首先指出多名被告人打著“退役軍人”旗號非法聚集,有組織、有策劃、有預謀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極其惡劣。隨後分析道:被告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在危害社會的同時也傷害到了自己及家庭,由於參與非法聚集,極少過問家事,很少關心家人,和睦幸福無從談起。公訴人提審時,一名被告人說:“如果我是我妻子,我也會和自己離婚。”

《公訴意見書》並不是一味指控指責,而是回顧和肯定了被告人輝煌的履歷,一下拉近了彼此心靈距離,為嚴肅的審判現場營造一抹暖色:辦案中我們瞭解到,幾名被告人都曾為國防事業奉獻過自己的青春。鍾某服役期間榮立過個人三等功、獲得嘉獎三次,多次被評為優秀士兵、擒拿能手、優秀班長等,還曾經帶領戰士協助駐地公安機關抓捕過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榮記個人三等功、被評為過優秀標兵、優秀司務長、七次被評為優秀士兵;郝某獲得過全旅軍事比武個人第二名,其他被告人也都曾獲得過各種表彰獎勵。

然後話鋒一轉,直指要害:時過境遷,判若雲泥——是什麼原因使得曾經聽黨指揮、作風優良的好戰士變成了違法犯罪者?通過被告人的懺悔以及對其他參與非法聚集人員的調查,可以看到被告人一是忘記初心誓言導致喪失軍人本色,二是居功自傲導致非法訴求不斷升級,三是法治意識缺失導致藐視、挑戰執法權威。被告人鍾某在悔過書中說:“平日裡疏於學習法律法規,聽風就是雨,行為上偏離了一個公民、一名黨員、一名退伍老兵應有的基本素質。”被告人王某說:“我看見以前有維權的,政府給了一些優惠和好處,我就想著通過參加這些聲援上訪活動,給政府施加壓力,達到我的目的和要求。”被告人對黨和政府的關愛缺少感恩,對法律缺少敬畏,對執法者缺少尊重,為所欲為、以身試法,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在談到本案啟示時,《公訴意見書》語重心長地說:公民應當依法依規表達訴求和維護權利,黨和政府始終重視通過法律和政策努力維護好退役軍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也希望廣大退役軍人更加珍視黨和政府的關心厚愛,退役不褪色、轉業不轉志,爭做遵紀守法的模範、爭當建功立業的表率,讓退役軍人永遠成為全社會尊崇的群體;法治國家必須樹立規矩意識和底線思維,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維護社會秩序,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法治國家沒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在法律面前誰都不能任性,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被告人能夠知法、信法、守法,就不會走上今天的被告席。

《公訴意見書》最後發出真誠的呼喚:本案的被告人均表達了認罪悔罪的態度,希望各被告人能夠從本次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訓,正確面對法律的審判。“你們的家人盼望著你們能夠改過自新,早日迴歸社會、迴歸家庭,做一個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有責任的人!”

據瞭解,《公訴意見書》主要執筆人曾為資深檢察新聞宣傳幹部,鑑於本案重大敏感、社會關注度較高,在有關領導指導下將闡述重點放在如何回應社會關切,把大半篇幅用於分析危害、剖析原因、闡明啟示,把中央精神、法律規定、社會關切與案情有機融合,力爭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參與庭審觀摩的同仁一致認為,這份《公訴意見書》嚴格依法,說理充分,用情真摯,深入剖析了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嚴重危害及犯罪根源,深刻總結了這一案件的幾點啟示,既有高度又有溫度。出庭參與公訴的女檢察官宣讀《公訴意見書》時,既充滿正氣又飽含情感,切實做到了釋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很有代入感、說服力和感染力。幾名被告人深受觸動,邊聽邊流淚,一些旁聽人員也流下了眼淚,庭審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感化、教育效果,幾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爭取早日迴歸家庭、報效社會。大家認為,本次庭審是一堂優質的“法治公開課”,其中一個亮點是這份《公訴意見書》,可作為優秀樣本供司法同仁借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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