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来源‖兴安车管

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有关车主号牌的问题,又有了新的放宽政策: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6月1日起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一、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6月1日起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机动车号牌可以互换:同一车主名下同机动车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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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一项措施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6月1日起新政实行,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以前想要办理车辆更换机动车号牌,需要在办理了车辆转移或者注销后,1年之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在机动车所有人使用该机动车号牌时间超过1年以上,并且车辆状态正常,办理完新车注册、转移登记或迁出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再次申请使用您的原机动车号牌。如果原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将系统收回不予保留。至新政策实施后不仅简化了机动车号牌的互换规则,并且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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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车管服务热线:0482-88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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