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天内 江西4名县区公安局长落马

26天内 江西4名县区公安局长落马

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公开发布的消息,从3月22日至4月16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江西至少有永丰县、乐安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奉新县4名县级公安局长被查。

据了解,江西省各级纪委监委向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关系网”发起了强有力的攻势,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去年以来,江西有多个县区公安局长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其中多人曾经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李逊、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孙娟/文

自3月份以来 永丰乐安三清山奉新四县区公安局长相继落马

记者梳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发布的消息,3月份以来,永丰县、乐安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奉新县等多个县(区)公安局长被查。

4月16日,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裴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吉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11日,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9日,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委员、三清山管委会副主任、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局长余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饶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月22日,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充当黑保护伞 这个县原公安局长侦查涉黑案时仍收受团伙头目钱款

除上述四名公安局长落马外,去年以来,江西有多个县区公安局长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官方披露,其中有多人曾经充当“保护伞”、“关系网”。

根据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铜鼓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在牵头侦查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仍然收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所送钱款。

宜黄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刘军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公诉。据悉,近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对刘军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原委员、信州区原副区长、信州公安分局局长祝少敏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据纪委监委通报,祝少敏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

江西多个县区公安系统掌门人暂缺

记者注意到,在已落马的公安局长中,除了在任被查外,还有的在落马前就已调离公安局长岗位或已被免去公安局长一职。

2018年11月15日,据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消息,宜黄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刘军被查。而在其落马前4个月,54岁的刘军已卸任宜黄县公安局长一职,调任抚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除刘军外,铜鼓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则是在被免职2个月被查。2018年8月,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发布消息:铜鼓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陈云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在2018年6月,陈云南就已被免去副县长、公安局长一职。

此外,还有已落马的干部曾经有担任县级公安局长的履历。赣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委员、交警支队原支队长朱雄武(正处级)曾经在三个县担任过11年的公安局长;去年10月被查的樟树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晓明,曾在宜丰县担任5年的公安局长;落马时已退休一年半的金溪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奇良也曾担任5年的县级公安局局长。

而今年3月份以来,永丰、乐安、三清山、奉新四县区公安局长落马后,目前,四个县区的公安局长接替人选尚未确定。

新任县区公安局长多是从邻县或上级调来的“老公安”

公安局长岗位特殊、重要。尤其是在上一任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面对内伤士气,外损形象的局面,尤其考验新任局长。因此,组织上对于新任人选的考虑格外慎重。

2018年11月8日,宁都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华聪被查后,时任龙南县公安局长林峰被急调宁都,主持宁都县公安局工作。2018年12月29日, 宁都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林峰同志任宁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此外,信州公安分局原局长祝少敏落马后一个月后,时任鄱阳县公安局长的丁成军转任信州公安分局局长。

除上述两例邻县公安局长转任外,还有从上级公安系统中“空降”的。今年3月,宜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章卫同志为宜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公开信息显示,章卫此前担任抚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已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

“公安局长岗位权力大、责任重、社会关注度高,正常情况下,对公安局长的选配会充分酝酿,权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在面对上一任公安局长被查的情况下,对于新任人选更是会从严,无论是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因此,新任局长人选一般会从邻县公安系统的负责人或从上级公安系统的“老公安”中进行充分考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