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3.15维权日”出庭公诉黄石市首例“注水牛肉案”

将活牛电死,在牛的心脏开口插入水管,强行对活牛体灌水,并将注水牛肉向市场销售牟利。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经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宋某某、周某某、熊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在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三被告人当庭悔罪 媒体当天刊发致歉信

阳新:“3.15维权日”出庭公诉黄石市首例“注水牛肉案”

△庭审现场

当天上午8:40,阳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三名被告人依次步入被告席。旁听席上,坐着3名人民监督员和被告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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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步宏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8年2月,被告人宋某某开始在阳新县农贸市场经营牛肉生意。同年2月18日至4月26日期间,宋某某购得21头生牛,先后交由被告人周某某经营的屠宰场屠宰。在实施屠宰的过程中,周某某应宋某某的要求,自己动手或安排其雇请的工人被告人熊某某对牛进行注水。处理完毕后,宋某某将注水的牛肉运到阳新各大市场、餐馆销售,销售注水牛肉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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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和被告人家属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周某某、熊某某应被告人宋某某要求对其送来屠宰的牛进行注水,宋某某将注水牛肉在市场上销售非法牟利,数额达9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求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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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案件择期宣判。宋某某、周某某、熊某某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与此同时,三被告人的致歉信当天在《今日阳新》报纸刊登,表示今后一定遵法守法,不做类似违法事件。

案发:群众反映难吃上放心肉 4天蹲点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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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阳新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查获周某、熊某注水牛肉现场

“十斤牛肉买回家处理后只有七八斤,买一次就亏了近百元。”今年年初,家住阳新县兴国镇锦绣城的李先生打电话反映,阳新市场上有可疑“注水牛肉”在销售,老百姓“难”吃上一口放心肉。4月,阳新县食药监局对此开深入调查。经过4天的蹲守,当年4月26日凌晨三时许,被告人周某某、熊某某在对牛体进行注水时被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查封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后,食药局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随后,三被告人先后被刑事拘留和执行逮捕。

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并逐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审查:认真核实证据 多部门会商研究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认真审查案情、核实证据,并就案件疑难问题与公安、食药、畜牧局、质监局等部门一起会商研究,引导侦查补正、自行补充收集证据。

由于本案是黄石市首例“注水牛肉”案件,该院组织办案检察官赴湖南娄底、辽宁康平县学习他们的办案经验,为案件的顺利起诉打下坚实的基础。

警示:食品安全大于天,守法经营诚为本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经营致富,诚信为本。向市场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注水牛肉,谋取非法利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交易秩序、诚信体系建设也会造成严重的冲击。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过“注水牛肉”事件,但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乏力,加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致使部分经营者相互跟风。

“这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启动的破冰之举。”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三名人民监督员纷纷为司法机关点赞,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用“检察蓝”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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