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萍乡两人为争抢车位大打出手

2018年7月31日22时,李某(化名)与丈夫驾车返回租住地家属院,当时由丈夫驾车,车辆驶进院子时,家住该院的刘某(化名)占在其家门口的车位上,看见这个情况后,李某下车,其丈夫继续驾车寻找其他车位。

无语!萍乡两人为争抢车位大打出手

李某下车后找刘某(化名)理论,两人因该车位的事情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先动手扇了刘某一个耳光,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推扯过程中,刘某用手推李某胸口,致李某先背部倒在旁边一辆汽车上,接着摔倒在地导致T5椎体骨折。

经鉴定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同年9月5日,刘某到安源分局主动投案。

无语!萍乡两人为争抢车位大打出手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以故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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