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市检察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成效

2019-04-28 11:0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胡妮娜 记者 阮帅

重拳出击 市检察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成效

近日,绍兴市统战部、市检察院举行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成效。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241件748人,起诉涉黑恶犯罪53件354人。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本地区较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打击,从重惩处。两级检察院共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件4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37件241人,恶势力团伙11件72人。市检察院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恶犯罪,单独或与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强化对刑事立案后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新型疑难恶势力案件的提前介入。

“两级检察院坚持把‘依法’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说,对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的,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人,追捕4人,追诉44人。

全市两级检察院还组织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在全市刑事检察、民行检察、控告申诉等业务工作中,对近三年以来办理案件涉黑涉恶及背后“保护伞”线索进行专项排查,规范化管理线索排查、审查、移送、跟踪、归档等工作。截止今年3月,两级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16件,移送“保护伞”案件线索28件,已查处10件12人。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落实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审查留痕”制度等举措,立足“打准打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大力度追捕追诉。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打击处理,一手抓促进治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分析和类案研判,对于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通过检察建议反馈主管部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

听取通报后,绍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叶卫红、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等纷纷畅言,“点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纵深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