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想續簽,公司不想續簽,需要給補償嗎?

年底了,是很多人的勞動合同自然到期的時間點。

這個時候顧問單位的HR,經常會來問,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想續簽,員工想續簽,怎麼做?

在此也給大家解答一下:首先看這個員工跟公司已經簽訂了多少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如果是已經簽過了2次了,那麼此時員工是可以要求公司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這個時候如果員工很強硬,不肯協商一致離職,那麼按照工作年限給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是比較合適的。

如果是隻簽了1次固定期限的合同,那麼這個時候按照工作年限給一倍的經濟補償就行。

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想續簽,公司不想續簽,需要給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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