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購房丨各種剛需與非剛需的購房資料(收藏版)

剛需客戶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長沙市戶籍的無房家庭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3、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長沙市戶籍的無房個人

(文件施行後離婚且不滿1年的不包括在內)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已離婚的,還需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含個人)

1、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落戶不滿一年的,申購人或申購人配偶應提交在長沙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最近30個月內正常繳納24個月的社保證明(屬於省社保的客戶需提供在長沙工作的在職證明),落戶滿一年的,提交在長沙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最近12個月社保證明(屬於省社保的客戶需提供在長沙工作的在職證明)

2、市外遷入的無房個人,落戶不滿一年的,申購人應交提交在長沙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最近30個月內正常繳納24個月的社保證明(屬於省社保的客戶需提供在長沙工作的在職證明),落戶滿一年的,提交在長沙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最近12個月社保證明(屬於省社保的客戶需提供在長沙工作的在職證明)

✪ 符合長沙市限購政策的本市以外戶籍無房家庭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3、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購房人或購房人配偶,提交在長沙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最近30個月內正常繳納24個月的社保證明(屬於省社保的客戶需提供在長沙工作的在職證明)。

✪ 購房人或配偶屬於符合我市限購政策的現役軍人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3、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現役軍人,包括現役軍官、武警警官、士官、義務兵。

5、現役軍人服役地、入伍前戶籍所在地、入伍地在長沙的,提交下列證明的,參照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政策執行。服役地在長沙市的,由所在團級以上幹部(兵)管理部門出具現役軍人身份證明(含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士兵證及身份證)及家庭成員(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關係證明。入伍前戶籍地在長沙市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公安部門(含派出所)出具本人入伍前戶籍所在地證明;入伍地在長沙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縣(市)級徵兵辦出具從長沙入伍的證明。

自簽訂徵收協議之日起1年內的被徵收人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或離婚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經備案的徵收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人才引進

1、長沙市域範圍內用人單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四青人才”、湖南省“百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

⑴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⑵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或離婚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⑶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⑷省委人才辦函長沙市委人才辦出具的證明

2、長沙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A、B、C、D類人才

⑴購房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⑵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或離婚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⑶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⑷長沙市委人才辦認定的“長沙人才綠卡”原件及複印件

3、按長沙市青年人才築夢工程落戶長沙、且在長沙市範圍就業,並正在長沙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青年人才(含留學歸國人員)

⑴購房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⑵購房人配偶身份證和戶口簿簿原件及複印件(喪偶或離婚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⑶購房人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⑷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出具的證明(戶口登記卡上變動原因為“人才新政落戶”視為市公安局證明,社保卡或社保繳交證明視為市人社局證明)

備註:本項目認籌還需提供購房人本人不少於30萬元的當月儲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所有選擇按揭貸款的客戶,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購房人(夫妻雙方)提供近三個月內打印的徵信報告、三個月內打印的近6個月的銀行流水。

非剛需客戶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 長沙市戶口有房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取得時間已滿4年的首套房屋產權證原件;

6)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長沙市戶口無房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外地戶口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6)24個月個稅或社保證明;

✪ 購房人或配偶屬於符合我市限購政策的現役軍人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現役軍人,包括現役軍官、武警警官、士官、義務兵;

6)現役軍人服役地、入伍前戶籍所在地、入伍地在長沙的,提交下列證明的,參照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政策執行。服役在長沙市的,由所在團級以上幹部(兵)管理部門出具現役軍人身份證明(含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士兵證及身份證)、軍齡年限證明及家庭成員(含配偶及子女)關係證明。入伍前戶籍地在長沙市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公安部門(含派出所)出具本人入伍前的戶籍所在地證明;入伍地在長沙的,除上款證明外,還需由入伍地縣(市)級徵兵辦出具從長沙入伍的證明;

7)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自簽訂徵收協議之日起1年內的被徵收人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經備案的徵收協議;

6)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長沙市範圍內用人單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四青人才”、湖南省“百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

1)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3)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4)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5) 省委人才辦函長沙市委人才辦出具證明;

6)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長沙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A、B、C、D 類人

1)長沙市範圍內用人單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四青人才”、湖南省“百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

2)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3)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4)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5)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6)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 按長沙市青年人才築夢工程落戶長沙、且在長沙市範圍就業,並正在長沙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青年人才(含留學歸國人員)

1)長沙市範圍內用人單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四青人才”、湖南省“百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

2)購房者本人身份證原件;

3)戶口本原件(購房者本人頁及戶主頁,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頁);

4)結婚證原件(已婚需提供);

5)離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離異需提供);

6)由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出具的證明(戶口登記卡上變動原因為“人才新政落戶”視為市公安局證明,社保卡或社保繳交證明視為市人社局證明);

7)徵信報告(未婚只需提供個人,夫妻需提供雙方)(有效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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