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細則 滿足人才「剛需」

【摘要】

滿足條件的專科以上人才均能享受租房補貼;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研究生、技能人才等可在市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

昨日,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為了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滿足人才的“剛需”,特出臺了《合肥市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合肥市人才購房資格認定實施細則》,而在出臺政策的同時也發佈了《2018年合肥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精準引進人才。

符合條件本科生每年可享受萬元租房補貼

《合肥市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規定,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新落戶的在職在崗、且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35歲以下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均可享受租房補貼,但是這些人員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根據要求,申請人為2018年1月1日以後落戶合肥市,本市戶籍未遷出的畢業生視同新落戶人員,其中,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及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應為2015年1月1日以後畢業;同時,按規定在合肥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而且申請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

文件顯示,租房補貼的標準為博士每人每年2萬元,碩士每人每年1.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每年1萬元,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每人每年0.6萬元。租房補貼自審核通過申請的當月計發、按月發放。個人租房補貼發放累計不超過36個月。租房補貼經審核公示後,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於每月月底前將符合條件人員上月的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的金融賬戶。

嚴控炒房,為剛需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據介紹,為吸引和鼓勵更多人才來肥創新創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還出臺了《合肥市人才購房資格認定實施細則》,明確7類落戶合肥市創新創業的人才,可在市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7類人才包括:按照文件規定,普通高校(含高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或高級工班)應屆畢業生(含畢業兩年內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在40週歲以下本科學歷人員;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符合購房政策的其他人才。但需要提醒的是,人才落戶後,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後,才可以購房。

按照要求,申請人須提供《合肥市人才購房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婚姻證明;申請人在合肥就業的須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在合肥創業的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滿18週歲子女);申請人學歷證書、留學證明、職稱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

合肥市出台细则 满足人才“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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