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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向人民群众作出“打官司不求人•案件执行不求人”承诺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要抓手,周密部署行动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攻坚,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执行干警巧用兵法,以谋智取,使被执行人朱某某和张某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余某债权得以实现。
朱某某:“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有多严重,一开始,我就应该担负起我的责任。”
张某某:“是的,是的,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当初不应该逃避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真的很对不起余某,对不起那些民工兄弟。”
若说为何会出现这一幕,还要从张某某、朱某某拖欠余某A苑小区工程劳务费这事儿说起。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朱某某给付余某劳务费140余万元及利息,张某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二审判决生效后,朱某某、张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经余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负责该案的执行一庭庭长赵昌志高度重视。赵昌志团队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朱某某、张某某所有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多次到C建有限公司、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地调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到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因二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赵昌志带领李大公、任建新等人对拘留过程进行了模拟,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
4月24日晨8:30,经申请执行人余某提供线索,由执行干警李大公带队,对被执行人朱某某、张某某实施拘留。到达目标地点后,李大公先派着便服的张先博查看二被执行人行踪,发现二人均不在目标地点。李大公与申请执行人余某沟通后,由余某给朱某某打电话,得知朱某某在外办事,李大公等7名干警迅速赶到朱某某办事地点。未免打草惊蛇,李大公等人蹲守在路边,由余某将朱某某喊出。经近半小时的紧张蹲守,最终将朱某某在路边控制。在将朱某某送往拘留所途中,李大公令朱某某给张某某打电话,要求其称法院向其二人询问案件某环节事实,需到法院进行说明,并与张某某约定在鸡西中院正门汇合。约定达成后,李大公等人改变路线,先行回到院里,蹲守在正门附近。张某某不知情况,依言前往,在法院门口被控制。
在去往拘留所途中,张某某情绪非常激动。“李警官,你们今天不能拘留我。真拘了,这一拘十五天,这案子不就又得往后拖半个月!”张某某大声地对李大公说道,“之前我都和余某说好了的。不变卦的!”
李大公严肃地看着张某某,“在此之前,你二人并未告知法院任何有关欲与余某达成和解的信息,余某亦未向法院提出此类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你二人拒执行为已符合拘留条件,遂决定对你二人采取拘留措施。你要想清楚,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张某某闻言,沮丧地低下了头。
到达拘留所时已近中午十二点。在给二被执行人做完体检后,张某某终于端正了态度,诚恳认错,拿出了切实可行的给付方案。李大公向庭长请示,决定对二被执行人暂缓拘留,将余某约至法院,双方进行协商。
看到案件有了新的转机,李大公等人已无暇顾及腹叫如雷的饥饿感,火速赶回院里,将二被执行人收押在羁押室,等待余某的到来。余某来到法院后,双方进行了脸红脖子粗的“激烈”协商。李大公适时叫停了争论,将余某唤至他处,通过“背对背”的方式,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分别对其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劝之以德的开解和劝导工作。最终,张某某愿用三套房屋抵偿劳务费及利息共计148万余元,余某申请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在送走当事人后,忙碌了一天的执行干警及时将当天工作的材料整理形成卷宗,并将单兵记录的执行现场视频上传至案管系统。这时,一名干警的肚子再次叫了起来,发现大家都看向他,他略带窘迫地摸了摸鼻子道,“今天忙到现在就吃了顿早饭,现在肚子叫说明我的减肥大业又进一步!”众人闻言,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此时此刻,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夕阳西下,金色的光线透过窗子、门缝,四面八方地钻进办公室内,为干警们的笑容镀上了一层名为无私奉献的光芒。
后记:4月2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带着两面鲜艳的锦旗来到鸡西中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赵昌志、执行干警李大公等人表示由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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